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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邻里之间和睦友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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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8
第4版()
专栏:政法论坛

愿邻里之间和睦友好
吴木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睦、友好的邻居,比远方的亲友更能及时帮助自己排忧解难。邻里关系处理不好,会给自己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烦恼,甚至导致自己犯错误乃至违法犯罪。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邻里和睦、互助互济的良好风尚。这种风尚代代相传,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充实新的内容。在加强两个文明建设的今天,邻里之间一家有难、众人相帮的事屡见不鲜。邻里互助互爱的优良传统正在发扬光大。
但是,近几年来,在城市,由于住房紧张的状况尚未很好解决;在农村,由于落实生产责任制后,许多方面的管理工作未能跟上,有的邻里之间往往为一点水、一度电、一寸地、一句话等小事发生争执、对骂、殴打,甚至干出违法犯罪的事来。这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德,有的还严重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当然,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为一些小事发生纠纷,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问题在于以什么态度对待纠纷,以什么方式方法处理纠纷,这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应该认真考虑的。我们希望广大职工、居民、农民在处理邻里纠纷时,能象本期《法制园地》介绍的解放军某部指导员陈礼郁那样,讲文明、讲礼貌、遵纪守法,依靠有关组织调解处理。决不能不顾法纪,不顾后果,感情用事。否则,不仅不能正确处理邻里纠纷,甚至可能酿成大祸。
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每一个公民都应逐渐养成助邻为乐的美德。在处理邻里纠纷中自觉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纪。在这方面,共产党员、干部更应发挥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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