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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不要害怕反对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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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8
第5版()
专栏:

重读《不要害怕反对的意见》
吴一士
回顾过去一些“左”的方针的提出,若从认识方面去找原因,总是源于主观性和片面性。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的最好办法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多听各种不同的意见,上下左右四面八方的都听,特别是要听反对的意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到任何时候都是真理。
1956年上半年,各地经济建设工作中出现了急躁冒进的情况,中央及时发现,敲起了警钟。6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要反对保守主义,也要反对急躁情绪》。这篇社论是根据中央政治局的意见撰写的。社论发表以后,各地着重纠正了“左”的冒进,使工农业生产积极而又稳步地向前发展。也在上半年,三十四个经济主管部门,分别向中央负责同志详细汇报了各自的工作和问题。毛泽东同志集中了中央和各部门集体的智慧,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开始提出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对经济建设中几个重要原则、比例关系、管理体制等,作了精辟的论述。下半年,围绕中央提出的探索新道路的题目,各个部门又都总结了自己的经验,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这些探索的成果,集中地反映在“八大”制定的方针、路线上。可是,好景不长。1957年反右扩大化后,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日益被削弱以至于被破坏,“一言堂”盛行,听不得反对意见了。
讨论问题时,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听反对的意见。1956年10月9日人民日报的社论《不要害怕反对的意见》,是为贯彻“八大”精神而写的。其中一些话,我们今天重温一下也是有好处的:“对于我们许多党的领导机关和党组织的负责人来说,重视自己认为是正确的意见和多数人的意见是比较容易做到的;重视自己认为是不正确的反对意见和少数人的意见,就不那么容易了。有些党的领导机关和党组织的负责人,在讨论问题制定决议的过程中,常常不是有意识地组织、启发各种不同意见展开充分的讨论,不是有意识地使持有不同意见的少数人有充分申述自己主张的机会,而常常是用领导者的意见去轻易否定反对意见和少数人的意见,甚至用粗暴的态度去压制坚持反对意见的同志。”“有些领导工作人员所以不重视反对意见甚至不允许发表反对意见,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体会到这样做的好处,他们还认为这样做会有很多害处。他们忘记了,没有不同意见的自由讨论,就不可能有什么集体领导。”“聪明的领导者,应该象刘少奇同志在政治报告中所说的那样:‘容许不同观点的无拘束的争论,以便比较全面地反映党内外群众的各种意见,也就是比较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个侧面。’”事实确是如此:对有争议的问题,尤其是关系重大的问题,不论是一个政策、一条法令、一项工程,一定要允许讨论,让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展开争论,让正确的去说服错误的,让不全面的得到补充修正。这样,我们的认识才能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工作才能顺利前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带头恢复党内外的正常民主生活,这是形势越来越好的根本原因之一。但这个问题现在是否上上下下都解决好了呢?恐怕还很难说。在当前各项改革工作中,大大小小的事,难免出现正反两方面的意见。可是,由于提出了反对意见或者讲错了话(有时并非错话而只是不合时宜甚或误解),就受到指责乃至打击之事,也并未绝迹。于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话不说更不写,仍旧成为一种处世哲学。所以,为了建立正常的民主生活,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只要不是恶意攻击,即使是真正的错话、错误的观点,也需要得到必要的保护。失败乃成功之母,错误为正确之伴。如果没有“言者无罪”一条,并且是真的,不是假的,就不能收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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