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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财政不应搞成一个模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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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9
第2版()
专栏:农村经济论坛

乡财政不应搞成一个模式
苏明
合理确定乡财政的管理体制是搞好乡财政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现在有些同志认为乡财政都应采取“收支挂钩”的体制,唯其如此,才能调动乡财政的积极性。我认为,我国的乡财政管理体制不可能搞成一个模式,而应该区别情况,区别对待,采取多种形式。
在经济发展水平和乡级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区,可采取“收支挂钩、比例分成”的体制。即收支全部下划作为乡财政的收支基数,按支出占收入的比例确定县、乡之间的分成比例,超收另定分成比例。这是一种比较完备的一级财政的体制。这种体制的核心在于多收可以多支,但短收要扣支,对乡一级来说有好处,也有“风险”。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收入一般比较稳固,即使一时短收了,这些地方的乡财力雄厚,能够担当起预算内扣支的“风险”。另外,采取这种体制,就要收支全部下划,统一计算基数,统一核定分成比例,并需建立完备的预决算制度。我国很多地区县、乡两级财政的管理水平目前还达不到这种要求,因此,采取“收支挂钩”的体制一定要慎重。
在经济发展水平和乡级管理水平一般的地区,特别是在初建乡财政的地区,可采取“收支两条线”的体制。即“定收定支,收入上缴,支出下拨,超收分成,节支留用”。按照这种体制,收支可全部下划,也可部分下划,超收部分可确定一个总的分成比例,也可分项确定分成比例,有的超收和节支项目可全部归县,也可全部归乡。这种体制具有灵活多样的特点,易于推广,易于实行。我国很多地方的实践证明,乡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的体制,超收可以分成,节支可以留用,既可使乡级收支活动和乡级利益结合起来,又可使乡财政在广辟财源、增收节支的基础上得到好处,从而调动乡里的积极性。特别是在大力加强农村乡镇经济建设需要资金支持的时候,或者在乡财政一时短收的时候,能够得到县财政的照顾,免于后顾之忧,对乡镇经济的发展很有益处。当然,这种体制还不是完备的一级财政体制,表现在超收要进行分成,但短收不承担经济责任。另外,收支仍处于上缴下拨之中。从今后的趋势看,这种体制应该随着乡镇经济的发达,逐步向“收支挂钩”的体制或其它更好的体制过渡。
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差的地区,如老、少、边、贫地区,可以考虑采取“收支大包干”的体制。按照这种体制,不仅乡级超收部分要全部留给乡级,而且县财政还要给予补贴,以充实乡级财力,促使其尽快地发展经济和改变落后面貌。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体制只适宜于照顾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或其它特殊情况。
总而言之,乡财政管理体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绝不能搞“一刀切”。
从全国范围看应该这样,在一个省、一个县的范围内,也应该区别乡财政的不同情况,从而确定不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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