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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抑工资”问题的商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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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5-22
第2版()
专栏:

  对“平抑工资”问题的商榷
渤民
读了五月十日报载尚枫等同志之《解决劳力困难,平抑工资的研究》一文后,感到有些问题,愿意提出来和大家商讨:
目前农业工资的普遍增高,确实值得我们注意。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卫战争而引起的劳力缺乏。如太行之武乡、和顺、黎城、邢台及武安等县几个村的调查,因男劳力不足而种不过来的土地,占土地总数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三十九。不仅农业生产中劳力如此,而工业手工业部门中也有这种现象。其次,正由于劳力的缺乏,再加以技术条件的限制,致使工业与某些副业的成品产量不大,供不应需,因而利润大,工资高。如武乡职工每日工资与附加报酬竟达千元。一般农村作坊工人每日工资也都在二斗米左右。因此,目前农业工资虽然较前提高,但较诸工业副业中的工资仍然是低的,甚至某些地区悬殊甚大。这就无怪乎农村劳力都趋向于工业和副业方面了。另外一个原因,即经过了土地改革中的填平补齐后,农民都取得了土地,除供自耕外,剩余劳力很少,所以即使工资提高,觅一长工也很困难(如武乡二区,一个长工全年工资达二十一石三斗五——连各种报酬折算在内,而且还没人愿干)。我认为以上便是造成农业工资高涨的三个原因。我不同意尚枫等同志把农民圪瘩户思想的存在,举为工资上涨的第一原因,因为思想问题不是决定劳力代价的重要因素,所以即使解决了思想问题,对工资的涨落也不会起多大作用。
由于劳力缺乏而促成一般劳力代价高,这是当前整个的社会现象,在本区说来,任何地方,与任何生产部门均无例外。所以我们不能单纯从农业工资上来计较高低,同样也不能单纯从农业工资上来钻求升降的办法。因此,尚枫等同志提出平抑工资的主张是值得考虑的。我们可以想到,假如我们从主观愿望出发,硬将农业工资压低(虽然,尚枫同志还未明确提出工资要压低到什么程度),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那便是迫使农村仅有的某些剩余劳力会更少的投入农业生产中去。因在其它方面工资高涨的情况下,谁也不愿意以同样的劳力换取最低的代价。这样,会更加促进农业劳力的紧迫程度。假如在农业互助中平抑工资带有某种强制性,则又必然会影响生产互助的持久与巩固。
我并不否认由于农业工资的上涨所引起的一些困难,特别是军、烈属与孤寡户困难更多,这个问题的症结,是一个劳力所能耕作的农产量的所值与用于土地投资的代价(包括工资支付)不相适应,有些劳力缺乏户,打下粮食除了工资,便所余无几了,这就是因工资上涨所引起的矛盾所在(这比起工业与副业的生产利润来是差的很多)。这个困难的解决,在目前说来,可能做到的就是如何节约劳力与发扬劳动强度(我同意尚枫等同志文中最后提出的两点意见并不赘述),用此以相当克服在农忙中因劳力奇缺而发生的工资急剧波动。此外,还可运用以往某些村子扩大劳力交换范围的经验:即广泛的组织男女老弱之辅助劳力,从各种副业生产中与农业劳力实行大变工。如用纺织,做被服鞋袜,打柴积肥等,在等价原则下,与农业劳力相交换,用此以相当的弥补农产品过多的或不敷工资之支付,这就是不仅通过互助把农副业在经营上与资金上相结合,并更广泛的从劳力交换上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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