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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造、管、封、育”并重的方针 封开县森林覆盖率达63.8%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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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22
第2版()
专栏:

长期坚持“造、管、封、育”并重的方针
封开县森林覆盖率达63.8%
本报讯 位于广东西江上游的封开县,二十多年来,坚持“造、管、封、育”并重的林业方针,二百多万亩荒山和疏林地,已变成郁郁葱葱的林海。如今遍布群山的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不仅能每年提供价值数千万元的各种林产品,而且对改善生态环境起了积极的作用。
封开县原是广东省有名的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全县三百三十一万亩山地中,有一百五十万亩是荒山。六十年代初,封开县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狠抓治山造林,确定了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并举的方针,造一片,封一片,严加管护,平均每年造林五万亩;对能够封育成林的疏残林,分期分批严格封禁。现在全县已有各种林木二百五十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3.8%。1985年生产商品材七万立方米,森林资源还净增七万四千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之多,均名列广东各县前茅。据县林业局负责同志介绍,近些年,这里的自然灾害有所减少,粮食亩产由建国初期的二百多公斤增至五百五十多公斤。林产品的商品收入,1985年按农村人口人均一百三十六元,占人均总收入的32%。
为了解决封山与用山的矛盾,他们采取了封中有放,封放结合的办法,按照新造林、幼林、疏残林以及各种不同林种的具体情况实行轮封,每年严格封禁四十万亩,其中有一半全封五到七年,还有一半在全封的基础上再半封三年。全封期内不准砍伐、打枝柴、采松脂,不准割草、放牧和铲草皮;半封则不准砍伐、打枝,可以打柴、割草、放牧。
封开县对封山区,要求有四至界线、有明确的标记、有护林员巡山、有奖惩制度;无乱砍滥伐、无打枝、无人畜破坏、无山林火灾、无严重病虫害。
(沈守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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