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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利先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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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22
第3版()
专栏:编余短论

见利先思法
叶伴
见利忘义,是社会上一些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者的一种通病。贵州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是我国西南的一块宝地,珍贵的黔金丝猴、珙桐(鸽子树)等一批国宝就栖息、生长在这里。然而江口县的一些不法之徒,居然呼朋唤友、明火执杖、刀锯齐下,盗伐四千六百余棵杉木。穿山甲是国家保护的稀有野生动物,可是广西三江竟有人专门偷捕,并且公然拿到集市上出卖。这些盗宝、毁宝者的眼里,只看到木材、野味能换钱,哪里去管什么国家利益、人民利益?
对见利忘义之辈,在教育的同时,更需要法治。国家的森林法和有关保护珍稀动物的法令早已公布了,一些林区、山区群众至今或者不知法,或者不识法的“厉害”,于是因无知违法与以身试法的事屡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对违法者必究,才是教育群众和挽救违法分子的最好方法。应当让那些见钱眼开、见钱手痒的人懂得:见利不思法,难免受惩罚。从这个意义上讲,贵州省依法查处梵净山林木盗伐事件值得称道,而广西偷卖穿山甲无人管的状况不该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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