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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林业政策 实行“放、分、包” 肇庆千家万户营山造林 全区兴办六万多个小山园,一万多专业户上山扎寨 去冬今春共造林一百多万亩,抚育幼林一百多万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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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23
第1版()
专栏:

放宽林业政策 实行“放、分、包”
肇庆千家万户营山造林
全区兴办六万多个小山园,一万多专业户上山扎寨
去冬今春共造林一百多万亩,抚育幼林一百多万亩
本报讯 去冬今春,广东省肇庆地区天天有几十万人投入营山造林。到三月下旬,全区已造林一百多万亩,抚育幼林一百多万亩。这种多年不见的新气象,是肇庆地区放宽山区林业政策,实行“放、分、包”,使林农成为山林主人的结果。
“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肇庆地区,有宜林山地二千二百九十八万亩,人均五点三亩。过去由于山林管理权过分集中,经营管理上吃“大锅饭”,流通渠道单一,束缚了农民营山造林的积极性。肇庆地委、行署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决定在落实山林权属的基础上,改革管理体制,实行以给权让利为核心的“放、分、包”政策,把经营自主权放到千家万户,使农民从经营中得到较多收益。一是扩大自留山,全区1982年已分四百三十万亩,现在扩大到七百九十一万亩,分山农户五十九万多户,划自留山时,舍得把肥山、近山分给农民。二是把自留山以外的荒山、有林山,以多种形式承包给农民,承包山一千零五十八万亩,这“两山”面积合计占全区宜林面积的78%。规定“两山”可以转让经营,贫困乡村“两山”可以合并为“自营山”,并在资金、种苗、技术、口粮等各个方面扶持林农发展生产。三是在经营方针上,实行林、茶、果、药、杂并举,以短养长,以经济林、经济作物养用材林,提倡多种经营,靠山致富。
实行“放、分、包”,真正做到“山头有主、耕山有权,营山得益”,全区林业出现了可喜的新局面。1983至1985三年间,共造林四百零七万多亩。去年造林一百六十九万亩,比1982年增加二点九倍。全区出现了一万三千多个上山安营扎寨营山造林的专业户。农民兴办了六万多个小山园(小杉园、小果园、小茶园、小竹园等),面积达一百二十五万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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