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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23
第4版()
专栏:漫话

这里为何没有“钉子户”?
石角
搞城市建设,有时避免不了要拆迁一部分居民住房。被动员搬迁的大多数人,能够从大局出发,不讲条件,愉快地服从搬迁。但也有极少数人,提出许多要求,要价很高,有关部门又无法给予满足,他便赖着不走,顶着不搬。人们把这样的住户,称之为“钉子户”。
在城市建设中,碰上了“钉子户”,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例外的:中东河治理工程是杭州市1984年动工的重大城建工程。按工程要求,必须在三年内搬迁七千六百多家住户。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里,六千多户顺利动迁完毕,没有出现一个“钉子户”。
六千多搬迁户,竟没有一个“钉子户”。为什么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搬迁户中的党员、国家干部做出了好样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们无条件服从安排,表现出高觉悟、高风格。在他们的带动下,许多搬迁户都自觉地支持国家建设,宁肯自己克服困难,也要按时搬迁。
城市建设的搬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很复杂,做好并不容易。杭州市中东河治理工程搬迁工作之所以如此顺利,还有一个原因是,负责动员搬迁的各单位工作人员秉公办事,并且尽力对搬迁户给予妥善安置。没有这一条,即使搬迁户中的全体党员、国家干部都能起带头作用,也无济于事。因为,如果负责动员搬迁的工作人员,徇私情,对请吃送礼者安置得好;对确有困难而没有请客送礼的住户不闻不问,强行搬迁,那么可以肯定,工作是做不好的。
城市建设中的动员搬迁工作是如此,其它工作是否也应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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