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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经济执法预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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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24
第2版()
专栏:经济法制纵横

重视经济执法预测
郁忠民
加强经济法制建设,既要做好经济立法预测工作,也要重视经济执法预测。
经济立法预测的目的,在于搞好立法规划,并使制定的经济法律、法规更加切合经济发展形势。经济执法预测,则主要通过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估计和推断,提出防范措施,以使违法、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
经济立法固然重要,但不是最终目的。引导人们遵法守法,防止违法、犯罪事件发生,是经济执法的根本宗旨所在。实践表明,只重视经济立法预测,而忽视经济执法预测,必将导致经济执法与蓬勃发展的经济形势和经济立法不相协调。对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事后处理多,事前预防少,就是忽视经济执法预测的表现和结果。对各类“公司”、“中心”,严重投机倒把、诈骗犯罪等问题,如果早作预测并提出防范措施,那么问题一抬头就会得到及时解决,不致愈演愈烈。
重视和抓好经济执法预测,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努力。国家立法、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其内部研究机构,在分析反馈信息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经济执法的未来趋势进行预测,以把握全局,更好地指导经济执法工作。微观方面即各基层执法单位在执法中,要通过对客观经济形势和执法情况的分析,提出预测报告,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为决策机关提供抉择依据。当然,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还要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通信息,以保证有效地发挥经济执法预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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