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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章可循 职责明确 陵川县人大常委会实现机关工作制度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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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24
第4版()
专栏:

有章可循 职责明确
陵川县人大常委会实现机关工作制度化
本报讯 山西省陵川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改革,逐步实现机关工作制度化。
陵川县人大常委会实现机关工作制度化,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健全了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包括常委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视察制度、联系代表制度以及干部学习制度、考勤制度等等。这些制度要求具体,针对性强,使机关的整个工作和干部的主要活动置于各种有关制度的约束之下,增强了干部的组织纪律性,保证了工作秩序的制度化。
二是制定了行使职权的程序。为了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做到既不越俎代庖,滥用职权,又不置法于不顾,放任失职。他们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实践,经过反复讨论,在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试行办法》,从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到具体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在此同时,对议案审议程序、人事任免程序,也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从而较好地解决了人大常委会在行使职权中碰到的许多棘手问题,为依法办事创造了条件。
三是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主要包括任期目标、各人的岗位职责、当年的主要任务、逐季的工作计划、考评和奖惩办法。为了便于总结和考核,还建立了“三簿一卡”考评制,即:考评登记簿、考勤登记簿、请假登记簿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卡。具体考评方法是勤、绩两考,百分计奖,一季一评,半年一结,年终总评,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这样就改变了人们认为人大是“清谈机关”的看法,使人大常委会确实成了“二线的年龄,一线的工作”。
由于实现了机关工作制度化,现在陵川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有条不紊,生气勃勃,每个时期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都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有具体的程序和办法,机关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  
(赵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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