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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电影捐税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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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25
第3版()
专栏:今日台湾

台湾电影捐税多
本报讯 台湾电影目前又进入低潮期。日前台湾《民生报》一篇文章说,影业人士叫苦不迭,原来台湾电影业好不容易才被列为“文化事业”,但电影业所负担的税却高居各业之首。
目前,台湾一张电影票的票价中,要提取6%作为娱乐税、一元作为“大陆救灾基金”,30%作为教育捐,今年新实行的加值型营业税,又给电影业增加了5%的税负。
文章说,台湾电影业之所以长期遭受这一不公平待遇,乃导源于1949年前后。那时当局认为,正处于“危亡之际”,人人应该勤勉奋发,闻鸡起舞,而看电影则是一项不应有的享乐与奢侈行为,于是遂将电影与酒家、舞厅、茶室一并列为“特定营业”,用种种高得吓人的税负迫使台湾电影业者知难而退。如今,原先被忽略的电视与音响早经由电视频道输送到普通家庭了,而电影仍在各方面受到排挤与漠视。
文章指出,娱乐税一向被列为地方税收,而目前一般县市等基层单位无不财政空虚,要想在这方面减低税负困难重重。文章希望当局对现行财政划分办法作适当修正,将电影业的收入划出地方财源的范围,以谋求进一步降低电影业税负。 (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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