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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位条例实施五年来成绩可喜 一批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基地形成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第三批学位授予单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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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26
第1版()
专栏:

我国学位条例实施五年来成绩可喜
一批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基地形成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第三批学位授予单位
本报讯 记者毕全忠报道: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三次会议,5月26日起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几百种学科专业的五百七十多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评议组,将对第三批申请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两千多个学科专业点和申报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两千多名人员进行评议、审核。前两批的评议、审核工作是分别在1981年和1983年进行的。
实施学位条例五年来,我国招收了五千一百多名博士研究生,已授予三百五十人博士学位;授予三万八千多人硕士学位,文、理、工、农、医等学科都有了我国自己培养的博士和硕士。一批学科门类基本齐全、指导力量雄厚、科研基础比较扎实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初步形成,学位工作和研究生教育进入了独立自主、稳步发展的阶段。
目前我国能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已达六百三十八种,有相当一批是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全国有权授予硕士学位单位共有四百二十五个,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共有一百九十六个。博士生指导教师已达一千八百八十八人。我国已建立了大致完备的学位工作体系。
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学位制度比较严格,质量要求较高。首先是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核、批准要求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邀请全国各学科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学科评议组,委托他们对申请授予权的单位进行审核。其次是研究生的入学考核和入学后基础理论的教学要求比较严格。再就是对学位论文,尤其是博士学位论文要求较高。这些都为保证学位工作的质量打下了基础。据专家们反映,我国授予的硕士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比较扎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总的水平不低于发达国家培养的硕士。我国培养的三百五十名博士,其水平在世界上也是比较高的。毕业的硕士、博士走上工作岗位后,大多数已成为教学、科研的骨干,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26日举行的会议开幕式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东昌就这次评议、审核工作以及整个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发表了意见。
何东昌说,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核要有利于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的调整,要调整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布局,要进一步贯彻学位授予体系以高等学校为主的原则,要继续注意增加中青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另一项改革是逐步试行下放审批权。先在一定学科范围内进行下放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审批权的试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确定了二十九个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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