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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君“对号入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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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26
第5版()
专栏:一事一议

请君“对号入座”
吴吉星
许多报纸都辟有评论专栏,刊登一些短文,一事一议,颂扬了新人新事新思想,也揭露鞭挞了社会上的一些弊端。这些针砭性言论多数是不指名的,不点明单位,更不点明具体人。
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有的单位、有的人虽明知这些评论中的批评与他有关,也无动于衷。只有报上的批评点到他的单位或个人的大名,才重视起来,又调查,又报告,有的还公开作检讨。至于未点到名的,即使有同样或类似情况,他也置若网闻。比如,报上曾批评过有的商品包装无“娘家”,使消费者不知它出自何地何厂;也批评过某些食品包装无出厂期和最长保存期;还批评过在汽车上设零号座位的事,等等。对这些现象,虽然批评时没有点名,但在社会上是有一定代表性的。有些单位却觉得“非我一家”,对报纸的批评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消费者还是找不到商品的“娘家”;食品包装仍然没有出厂期和最长保存期;汽车的零号座位依然如故。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报纸的批评,点名的也罢,没点名的也罢,目的都是为了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因此,对点名批评的,固然需要改正;没点名批评的,也应该自觉地“对号入座”。只要你这个单位有此情况,就应主动改正;你的下属单位有此情况,你这个主管部门就有责任督促他们尽快改正。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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