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阅读
  • 0回复

“小商品出租”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30
第2版()
专栏:市场随笔

“小商品出租”好!
刘科
生活中常遇到这种事:出门在外,忽逢阴雨,买一把雨伞吧,家里已有了几把;夏天到了,有的家庭想用一下灭蚊喷雾器,买一只吧,一年用不了几次,似乎又犯不着。群众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果一些商店能出租这类小商品就好了。
最近,四川省自贡市新美瓷器商店新开辟了小商品出租业务。花两分钱(押金在外),就可以租用雨伞或灭蚊喷雾器一天,十分得人心。
开办耐用小商品出租业务,便民、应急,避免用户浪费,体现了商店热诚为群众服务的经营作风。愿更多的商店把“小商品出租”业务开展起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