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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保护和支持农民企业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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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01
第1版()
专栏:

大力保护和支持农民企业家
本报评论员
经过几年的改革,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有深远意义的变化之一,就是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涌现了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农民企业家和各业的经营“能人”。这批新人才的涌现,是我们党的政策正确的生动体现,也是农村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需要强调的是,应该积极地保护和支持他们的正当经营,继续发挥他们对农村商品经济的推动作用。
我国原是一个小农经济传统十分深厚的农业国,农民企业家的缺乏,这既是农村经济落后的结果,也是我国农村近代未有长足进步的重要原因之一。建国以来,虽然我们在促进农村繁荣进步方面花了很大气力,但直到今天,众多的农业人口困在有限的耕地上,困在落后的生产方式上,处于自给半自给的经济形态里,仍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实情。因此,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应放在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上,放在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上。那种认为“农民已经富得不得了”的看法是不符合事实的,那种“应该限制农村冒尖户发展”的想法是不正确的、有害的。
改变目前农村面貌的路子可以有两条:一条是依靠国家大量拿钱去建设,吸收大批农业人口转到工业上来;一条是造成良好的发展环境,放手依靠亿万农民自己去开发。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只能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改变广大农村的面貌,主要是走后一条路。从八十年代初以来,农民中涌现的一批企业家和能人承包经营或联合经营的集体企业,以及个人经营的私人企业的蓬勃发展,有力地证明了后一条路是走得通的。
要依靠农民自己的创造去推动农村进步,必须改变我们过去习惯的那种由领导者设计某种模式,靠行政命令自上而下地推行的老办法。我们应该支持农民企业家们站在改革的前沿,鼓励他们去探索、去试验、去开拓。目前他们人数虽然很少,但他们所取得的经验,创造的机会,对普通农户的示范、激励、吸引作用,是难以估量的。这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十分珍惜和重视的。
象任何新事物一样,农民企业家也会有自己的某些弱点和不足,有些人甚至出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如果把农民企业家的作用放到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放到中国农村改革的大背景下去考察,就会看到他们的积极意义是十分重大的。我们完全有能力采用经济和法律的办法,支持和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限制他们的消极因素,形成一种促进企业家不断产生和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让更多的农民成长为对社会进步有贡献的人。企业家多了,农村改革就有更大的突破,农村经济就能持续稳定发展,整个国民经济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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