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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当经理“四套班子”研究决定 柳江县综合开发公司乱占倒卖土地 在柳州市有关领导支持下,事态仍在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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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01
第1版()
专栏:

县长当经理“四套班子”研究决定
柳江县综合开发公司乱占倒卖土地
在柳州市有关领导支持下,事态仍在发展
本报讯 广西柳江县综合开发公司,无视国家法令,乱占倒卖土地,从中牟取暴利,性质恶劣。
去年,柳江县综合开发公司未按国家有关土地管理规定办理征地手续,擅自占用该县拉堡镇进德乡耕地二千一百二十八点六六亩,每亩付给被占地乡村二千一百元后,不经任何开发,即以每亩三千五百元或五千多元倒卖土地一千三百九十一点八四亩,从中获非法利润四百七十多万元,平均每亩地得款三千三百七十七元。更为严重的是,在所谓“开发”的土地中,还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直有关单位共一百八十五名干部安排建私房,并从倒卖土地款中每人补助建房资金二千元。由于领导带头,占地建私房,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
对违法占地事件,柳江县土地管理部门曾向县政府提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征地手续,但县长覃仁国说:“先用再说,有责任我负”。自治区和柳州市土地管理部门1985年1月22日前往检查时,就令其停工待处,该县却置之不理,又于3月份继续违法占用耕地五百一十六点八二亩。为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7月将柳江县越权乱批土地通报全区,但该县仍置若罔闻,有禁不止,继续扩占耕地,至今事态仍在发展。
为什么柳江县违法占地制止不住,其主要原因是该开发公司由县长兼经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副经理,非法倒卖土地经该县“四套班子”研究决定,并得到柳州市有关领导支持,同时,还涉及到一些县级和县有关部门领导占地建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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