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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营方兴未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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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05
第1版()
专栏:

家庭经营方兴未艾
本报评论员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由“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改为双层经营、户为基础,这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基本原因。现在,完善和发展家庭经营,已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能在短短几年内打破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徘徊的被动局面,形成生机勃勃的发展势头,关键因素是改变了“大呼隆”时期那种农民对土地感情淡漠、劳动和利益分配脱钩、生产者和经营者相分离的状况。现在,农民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他们与土地以及生产成果之间形成了新型的密切的关系。这不仅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现状,也符合农业生产必须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产业特点。因此,家庭经营所激发的活力似江河奔流,一泻千里。
我国现阶段农业的家庭经营,是在合作经济的基础上,在以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国民经济大环境下发展起来的。不管是承包地还是自留地都归集体所有,家庭经营是“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一个基础层次。我们不能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家庭经营与私有制下的家庭经营等同起来,更不能把家庭经营与合作经济对立起来。否定家庭承包是合作经济中的一个重要层次,就否定了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成果,就有重新走“一大二公”、吃“大锅饭”老路的危险。
我国农业的总体现状是:以手工、畜力为代表的传统农业的比重还相当大,现代农业的比重较小,正处于从自给半自给生产逐步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生产转变的进程。这样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分散而多样的家庭经营的必要性和长期性。当然,分散而多样化的家庭经营,给农业的宏观管理带来了一些困难。我们应该在宏观管理中,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提高商品生产的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协调社会需要、国家计划和家庭经营的关系。切勿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硬性推行指令性计划。经验表明:家庭经营与宏观管理是可以协调的,家庭经营与现代化生产也不是对立物,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农业现代化大有文章可做。普遍实行家庭经营的这几年,农业科技应用的迅速发展,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的事实,就说明了这一点。
在我国农业的发展进程中,家庭经营所开启的活力仅仅是初显身手,方兴未艾。为了进一步发挥家庭经营的作用,需要做好各项社会化的服务工作,认真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好或不好办的事情,弥补家庭经营之不足,以利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促进生产技术的更新和经营水平的提高。发展和完善家庭经营不是权宜之计,应该把它放在探索中国式农业发展道路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当作长期的方针在实践中认真贯彻,使集体和个体两种积极性相互协调地得到发挥,保证农村经济稳定而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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