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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各工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区 加速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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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05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各工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区
加速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本报讯 记者董焕亮、刘学渊报道: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提出,为促进工业产品质量从根本上得到提高,各工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区在认识上要有个大转变,在工作上要有个大改革,全面加速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这次会议是6月1日到5日在北京举行的。会议期间,传达了赵紫阳、万里、李鹏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问题所作的重要批示。
目前,我国标准工作的主要问题是标准水平偏低,采用国际标准的速度慢。在国家标准中,已采用国际标准的只有30%左右。这种状况严重妨碍了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加出口创汇。
在昨天举行的闭幕会议上,张劲夫指出,目前,我国产品的质量大部分停留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的水平,达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水平的很少,因而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能力。“七五”期间,要使我国产品的质量面貌得到根本的改观,就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国家标准都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不断地跟踪、赶超世界上先进的质量水平,尽快缩短我国产品质量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为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经委副主任朱熔基提出:一、要实行责任制,调动各部门、各地方按国际标准修订国家标准的积极性。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由国家标准局负责制订,产品标准主要由各工业主管部门包干负责,经他们审批的标准就成为国家标准。二、要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对优质产品实行优价,对劣质产品实行惩罚性价格和高额征税。企业生产出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质产品,其所获利润的相当部分在一定期限内留给企业,使企业得到好处,让职工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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