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阅读
  • 0回复

以“输血”促“造血”——记贵州民族经济发展总公司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05
第4版()
专栏:民族大家庭

以“输血”促“造血”
——记贵州民族经济发展总公司
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新形势下,贵州省正在探索加速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面貌的途径。
贵州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多民族的省份,少数民族约占全省人口的三分之一,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约占全省面积的50%以上。这广袤的土地,蕴藏着黄金、白银、黑煤以及各种稀有金属等矿产资源五十多种,木材、水利资源丰富,养殖、种植业有广阔的前景。然而,许多资源都还处在尚待开发的状态,群众的生活仍然比较贫困,国家每年要拿几千万元来补助这些地区。过去,贫困地区的群众,每年拿到国家发给的补助经费后,大都用作购买口粮和衣物,解决一时的温饱问题,第二年又需国家扶助。这种“手捧金碗要饭吃”的日子不应该继续下去了!
整党中,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领导同志作了对照检查,痛切地感到自己的工作还没有真正摆脱日常事务,没有实现工作重心的转变。他们决心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为省委和省政府在做好民族工作、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方面当好参谋和助手。如何管好、用好民族经费,是当前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省民委应协助省政府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改变历年来民族地区补助经费使用收效不大的状况,省民委决定逐步将这项补助经费的分配办法由行政手段变为经济手段,变无偿为有偿,从“输血”式地扶贫转向有重点地扶助群众开发本地资源,走劳动致富的道路。1985年1月,省民委从民族机动金中拨出五百万元,以三个自治州、七个自治县为基础,联合组成一个经济实体——贵州民族经济发展总公司。总公司对外疏理流通渠道,对内引进民族地区急需的技术、设备、资金,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生产、补偿贸易等形式帮助民族地区发展商品经济。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要把民族经费的使用由单纯“输血”变为以“输血”促“造血”。公司办的企业所获利润和所创外汇,基本返回民族地区,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培训少数民族技术工人。
去年,该公司根据各地的资源情况,建两个大理石厂、两个民族酒厂,并已先后投产,加上其它矿产收入,半年多来,已获利六十多万元。与此同时,公司还有重点地帮助群众办一些乡镇企业。安顺县么堡村有十四户人家,一百二十多口人,人均只有五分四厘耕地,过去粮食年年不够吃。去年总公司无息贷给他们五千元,用这笔钱帮助他们建一个小水泥预制板厂、一个可养三万尾鱼的鱼塘,不到一年功夫,就使该村开始富裕起来。今年总公司计划办采矿、矿石加工、果品、肉类加工等十九个工厂。其中有五个炼锑厂,年产值可达二千多万元。仅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六马区良田村一个锑厂计算,年产量可达五百吨,产值可达三百五十万元,除上交利税和总公司提留部分外,全村一百七十五户人家,每年可收入一百万元。到目前为止,该公司与地方签订的开发资源合同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实现二百万元利润。公司计划“七五”期间在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实现一亿元的工业总产值。目前,该公司已在广州、深圳、珠海、天津、上海等地建立了信息网络,聘任一批有真才实学又有实干精神的技术人员,并积极筹办锑矿冶炼训练班,培训技术骨干。
总公司成立后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也是明显的。公司新办工厂都是就近原料产地,工人大多是“离土不离乡,不转户口不转粮”的少数民族群众;工厂可以“农闲时间多招工,农忙季节留骨干”,既不影响农业生产,又给群众增加了就业机会,并通过不断的专业技术培训,逐步提高劳动力的素质。
该公司总经理毛翎说,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是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一条有效的途径,虽然在起步时遇到一些困难,但前景是光明的。他相信,只要坚持努力,这个经济实体定将在开发建设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事业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报记者 沈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