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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罕见通信事故的背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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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09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在全国罕见通信事故的背后
去年7月9日,重庆市发生了新中国邮电史上罕见的、故意中断电报的重大通信事故。虽然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最近分别受到了党纪或法纪处理,但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却发人深思。
1985年6月底,重庆市市中区邮电局解放碑电信营业室由民权路迁至邹容路营业。在此之前,市电信局按协议将该室所有电报、电话线路迁至新址安装完毕。可是,7月初,市电信局却又提出该室一部公务电话属电信局所有,并前去撤机,遭到市中区邮电局的拒绝。于是,市电信局市话四分局7月9日上午八时二十五分切断了这部电话。市中区邮电局局长戴富琪以此为由,指令本局报房停收电信局中心报房转发来的各地电报,以此要挟对方恢复电话通话。而市电信局局长何廷昌则要对方办理有关手续才能恢复电话通话。双方不顾上级要求先恢复收报、通话的指示,足足僵持了八个小时,直至下午四点半,在市邮电局领导现场强令敦促下,才恢复了电报和电话。
这次通信事故,使全国发至解放碑报房的电报通信中断了八小时,积压电报六百多份,造成了重大损失,败坏了人民邮电的声誉,在国内外产生了恶劣影响。
通信事故的发生,从表面上看,是一部电话引起的争端。但实际上是邮、电双方不顾大局,用不正当的手段谋求和维护本单位的经济利益所致。
解放碑地区的电信营业收入每年净利三十多万元,是邮电双方注目的一块“肥肉”。何廷昌等人早就认为无偿配合邮局开展电信业务是“吃了亏”,总想“挖一点钱过来”。在这次事件中,市电信局一些人无端挑起一部电话风波,而身为局长的何廷昌对此由默许到公开支持,其目的就是有意设置障碍,敲竹杠。事前,市邮政局局长李毓福曾多次散布:“解放碑线路不解决好,就把来报给电信局送回去”。市中区邮电局局长戴富琪更是利令智昏,公然中断电报通讯,把小团体的争利扯皮变成了直接损害人民利益,危害四化建设的通信事故。
通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都是从事邮电工作多年的干部,但他们不把邮电部门最基本的纪律和党纪国法放在眼里,以为自己手中有权,就可以不受法纪约束。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到,在少数领导干部心中法制观念淡薄到何种程度!
在这次重大通信事故中,邮电部门一些党员干部如此肆无忌惮地违法乱纪,这些单位的党组织干什么去了?
一个当事局的党委副书记在事发不久就得知消息,也意识到问题严重,但他却认为这是行政上的事,不便干预。在事故现场的党总支书记,只是向肇事人传达了一次上级指示,自己表了个态,就不管了。另一个当事局的党委书记认为自己与事故责任者是同级干部,管不了。正在主持整党工作会议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党组主要领导人得知消息后,只从行政角度上去处理,始终没有运用党组织的力量去制止错误。(编者按: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对企业行政工作进行监督,以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之一。托词“不便干预”,连这样的事都不管,企业党组织究竟管什么?)
与事件有关的五十四人中,有党员三十七人,中层以上干部三十四人,他们中多数没有发挥党员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推波助澜。在事故初步处理后,同情肇事人的情绪在双方单位都普遍存在,有的党委成员竟认为肇事人是“为公”,“给什么处分都不合适”!一个严重的违法乱纪事件,竟有如此多的党员、干部是非不分,党的一级组织居然也站在小团体的利益上为错误公开辩护,实在令人触目惊心!事实说明,所谓“不便干预”,实际上是放弃党的工作,这是十分危险的。
(重庆《支部生活》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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