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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指出 提高工程效益 抓好节水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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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1
第2版()
专栏:

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指出
提高工程效益 抓好节水工作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和水利电力部从6月6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了有十七个省、市、自治区代表参加的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座谈会分析了当前农村水利工作的现状,研究了“七五”期间的任务,提出了农村水利工作改革的方向以及巩固、发展水利成果的有关政策措施。
我国三十多年来建成的大批水利工程设施,使在江河湖海洪潮威胁下的一百万平方公里的平原有了初步的防洪保障,农田灌溉面积由解放初的二点四亿亩增加到了七点二亿亩;低洼易涝面积初步治理了四分之三;盐碱渍害田有一半得到初步改善;水土流失面积已有30%得到初步治理;建成小水电九百多万千瓦。这些物质和劳动积累,对近几年我国农业连年丰收,农村交通、农电的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七五”计划对农村水利工作的要求是,按照“巩固、改造、适当发展”的原则,使全国灌溉面积和排涝面积分别增加二千万亩,改造盐碱和渍害田三千万亩,增加治理水土流失的面积,解决数千万人的饮水困难。这一任务是艰巨的。当前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粗放、一部分工程设施老化、失修、“带病运转”、“超龄服役”、效益衰减的状况必须改变;浪费用水的现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节水工作要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抓紧抓好,发展节水型农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分级负责,从今冬明春起,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工程设施进行修复保养,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开源节流。要征收合理水费,改变吃“大锅水”的现状,实行用水技术改造,搞好配套防渗,因地制宜推广喷、滴、灌,促进节约用水。要通过建立和健全劳动积累制度,发展水利事业,但积累要量力、适度、区别对待,逐渐形成制度;有些用工较多的工程应本着“等价交换,互助互利”的原则,组织联乡、联村协作办,但一定要坚持自愿互利,严防新的平调;提高现有工程的经济效益,重点解决工程老化、效益衰退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现有工程设施的效益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
座谈会认为,水利建设的投入,应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办法增加。在国家增加水利投入的同时,地方也应增加投入,特别要提倡集体和个人按照受益和经济能力自愿集资办水利。一些地方试行水利发展基金制度是一种合作办水利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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