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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空头支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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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3
第5版()
专栏:街谈巷议

杜绝空头支票
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违反结算纪律的行为,是国家财经制度所严格禁止的;对签发空头转帐支票的单位,金融部门要按票面金额处以一定比例的罚金。可是,虽然罚金已由1%提高到3%,但空头支票仍是屡禁不止。
以我店为例。1983年,市郊原同兴一队开出一张手续完全合乎要求的转帐支票,从我店购买了价值达两千九百元的商品。因这个队帐面无款,无法结算。1985年5月19日,由个人承包的市铆锻厂所签发的一张五百三十多元的转帐支票,大小印鉴齐全,也因这个厂帐面无款,无法转帐。东沟县春安皮件帆布加工厂,去年11月帐号已被银行冻结,今年2月6日、7日,这个厂居然签发了两张空头支票,购买了收录机等高档商品;对于空头支票的签发者和商品持有人,也长期无人查问。而银行所能做的,只有课以罚款。罚款金额之微,又不足以儆效尤。
空头支票所以畅通无阻,关键是一些单位有意转嫁经济损失。但银行如果对被冻结的帐号和支票能及时收缴,对已经没有结算能力、偿付能力的单位的名称定期公布和通报,便于各企业单位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空头支票是可以杜绝的。可是,这项工作,有些金融部门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当然,为了杜绝空头支票,接收支票单位的财务出纳人员也应主动加强同银行的联系,认真核实支票,不能稍有疏忽。
辽宁丹东市第一百货商店 金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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