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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岂容抢劫 教师岂容殴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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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3
第5版()
专栏:毖后录

学校岂容抢劫 教师岂容殴打
3月31日晚,我县苏塘乡陈家村党支部书记陈超善和村长陈名和带领一些人,打着灯笼火把闯入苏塘中学,要砍伐学校的八棵椿树。校教务主任贺炳元出面劝阻,竟遭到这些人的拳打脚踢。贺老师身受重伤,冲出重围,一走到乡政府,便昏倒在走廊上,人们立即把他送进乡医院抢救。这伙人又寻踪追来,见到医生正给贺老师输液,村民陈代红便恶狠狠地说:“你还没有死啊!”说着就把输液的针头拔出。后来,贺老师生命垂危,被转送滩头区医院治疗。
这些人当时完全丧失理智,对前来平息纠纷的乡党委书记刘梓南,也进行了围攻辱骂。闹事人直到把学校里的竹竿、绳索、水桶、木料,甚至食堂里的猪油抢空,才扬长而去。
这次事端起因发生在3月26日。那天学校砍了校园内自己栽的椿树,给寄宿生做床,可是陈超善、陈名和认为学校建在陈家村的土地上,校内树木应归他们。当时乡长孙春贵到学校查看,明确指出“树是学校的,村民无权干涉”。以后乡党委又派人几次去陈家村做工作。可是,陈超善、陈名和目无党纪国法,根本没把乡党委、乡政府的意见放在眼里,以致制造了这起严重事件。
此事发生后,苏塘中学师生纷纷要求当地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严肃处理这起事件,尽快解决学校师生的照明、饮水以及受伤人员的医药费等问题,使学校的教学工作能够早日正常开展。 
湖南隆回县 黄钧
事件发生后,县委派出了联合调查组。经查,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4月16日,县委常委听取调查组汇报后,研究了四条处理意见:
一、陈超善、陈名和带人到苏塘中学闹事,打伤教师,强行抢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性质恶劣。对积极参与闹事的,党员应给予党纪处分,不是党员的可给予其它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肇事者,建议政法机关依法查处。
二、贺炳元老师治伤期间的全部费用,由陈家村参与闹事的人负担。
三、以这一事件为例,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讨论,扎扎实实地进行一次法制教育活动,以提高全县人民遵守法纪的观念。
四、苏塘中学在砍树前,未按规定办理砍伐手续,学校也要认真总结教训,并补办砍伐手续。
以上四条已经落实,学校现已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湖南隆回县委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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