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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我为人民管治安”的观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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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5
第1版()
专栏:

确立“我为人民管治安”的观点
本报评论员
从严治警,端正警风,是当前基层公安部门加强和改善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它对于提高干警素质,促进干警的精神文明建设,密切警民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件事,从中央领导到广大人民群众都很关心,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尤其是公安部门要十分重视,认真抓好。
维护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公安部门负有重大责任。为执行这项光荣的任务,基层公安干警每天都与人民群众接触。由于公安干警手中有权,掌握武器,人民群众通常不是把某个干警作为一般的人来看待,而是把他们看作是执法者。所以,公安干警的一言一行,常常直接与党和政府的威信相关。近几年,经过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对广大公安干警进行理想、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开展文明办事、礼貌待人活动,广大干警的精神面貌有了改观,出现了许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遇危难挺身而出的好人好事,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很好的影响。
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也必然会侵蚀我们的干警队伍,对警风带来不良影响。如有的纪律松弛,警容风纪不整;有的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比较淡薄,对群众态度不好;有的特权思想比较严重,以权谋私;也有少数人走上违法乱纪甚至犯罪的道路。这些不良现象,必然会影响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这就为加强基层公安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把党风警风搞好,首先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作出表率,同时要对下边存在的问题敢抓敢管。作为基层公安部门,要对自身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心中有数,认真对待,切实抓好。
要加强基层公安政治工作,就要始终抓住思想政治教育这个中心环节,把干警的思想引导到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上来。要经常进行理想纪律教育,包括人民警察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还要经常进行形势、政策教育。要使广大干警明确,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力量,应该十分珍惜党和国家所赋予的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的权力,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的组织纪律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确立“我为人民管治安”的观念,破除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思想。还要树立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第一位职责的观念。基层干警一定要学会做群众工作,扎根于群众之中,否则就会象断了线的风筝。事实证明,依靠群众才有战斗力。凡是警民关系好的地方,社会治安也好。如果广大干警真正同人民群众形成水乳交融的关系,公安战士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就会是崇高的,群众就会支持干警的工作,社会治安也就有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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