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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尚未结束的争议——夏任凡免职前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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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5
第2版()
专栏:

一场尚未结束的争议
——夏任凡免职前后
本报记者 艾丰
“买报!买报!请看搞改革的夏任凡的下场!夏任凡被免职!”沈阳火车站前,报贩大声吆喝。
当地出版的一张小报,载有一篇“报告文学”,以大字报式的语言,历数刚被免职的沈阳市电车公司经理夏任凡的问题,把他比作借改革之风飞动的小虫蜉蝣,同时点名批评了报道过夏任凡改革事迹的省、市、中央一些报刊。
这镜头出现在1985年10月。不久,这家小报被责令“停刊整顿”。但围绕夏任凡的争议,至今仍在继续。
航道波涛起伏
夏任凡,男,三十七岁,1982年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管理系。他下过乡,当过兵,做过司机,任过汽车场副场长,又有专业知识,经过一段考察之后,沈阳市公用局在1983年8月任命他为市电车公司副经理,次年5月,提为经理。
夏任凡上任后,决心一展宏图。他和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起,在拥有八千多职工的电车公司,大力推行包括工资制度、干部制度、领导体制、经营方式、机构改革、医疗制度六个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这些改革,总的说来是符合中央提出的不吃两个“大锅饭”精神的,并在短时期内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例如全公司有六百六十多名年轻司机,虽然和老司机一样开车,但月工资只有三十多元钱。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制,最低线定为五十四元,报酬偏低的状况有所改变。这些骨干力量积极性的发挥,又带动了各个线路面貌的变化、服务质量的提高。作为大型公交企业,与京、津、沪同行相比,在三项经济指标上,他们向前挪动了位置,分别居第一、第二、第三位。作为微利企业,全公司1984年盈利一百六十四万元,这个数字也是空前的。
夏任凡,这位青年经理,在改革中表现出自己的魄力。他按“严、细、实、新”要求,处理了一系列问题。他主持制订严厉的措施来制止贪污票款的现象;他破天荒地部分解决了早班职工吃早点的问题;他倡议建立了无线电指挥调度系统;他起早贪黑在线路上“摸爬滚打”……
时值城市经济改革发动时刻,电车公司的改革,这位青年经理的作为,很快引起了各方面人们的注意。新闻界也乐于为这位改革人物提供版面。夏任凡成了一颗从沈阳升起的“新星”。
但后来的境遇,却颇为曲折。
1984年10月,夏任凡应邀赴京参加全国十四名青年改革积极分子座谈会,受到万里、胡启立、郝建秀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和鼓励。
11月初,他返回沈阳却“蔫”了。原因是在此期间,上级派调查组来调查他的问题了!
调查组作出结论:公司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显著的。夏任凡在改革中做了一些工作,有一定成绩,有的缺点也是“突出的”,但不妨碍他是一名改革先进分子。
1985年1月,夏任凡作为全国百名优秀青年企业家之一,再次进京参加表彰会。
不久,市企业整顿办公室、市交通局联合对电车公司进行“六好企业咨询诊断”。“诊断书”写道:“通过咨询……肯定了企业领导人是期望的领导者。”
1985年4月,市交通局党委派整党联络组进驻电车公司,再次对夏任凡进行调查,并发动干部、群众对他进行“评议”。
1985年8月底,夏任凡被免去经理职务。
夏任凡这只小船,被波涛推上按下,终于在沙滩上搁浅了。
改革者,大胆,谨慎
夏任凡确有缺点、错误。他象一个不老练的船工,顺流而下,春风得意之时,忘却了“险滩”。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导致夏任凡被免职的主要问题是:私长一级工资;西服问题;违反财经纪律;违背中央政策;带老婆游山玩水,等等。
记者进行了具体了解:
私长工资问题:改革后,公司科以上干部实行职务工资制。上级批准的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公司正副经理级干部可拿十四级——十六级干部工资。夏任凡按规定拿一百二十四元,相当于十五级工资。1984年7月,他兼任书记,在外出开会的时候,办公室人员将他的工资又上浮至规定中的十四级。他回来后,默许了这次浮动。拿了两个月之后,经上级帮助,他改正了,作了自我批评。
西服问题:他第一次赴京开会,周围同志说,这是大喜事,我们的经理应该有个改革者的样子。他买了一套西服,后来以演出服名义报销了。
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公司下属的服务公司经理,到广州出差,洽谈业务,花了二百多元招待费。这笔开支由夏任凡批准以差旅费名义报销了。
违背中央政策问题:中央下发禁止动用公款乱发服装的文件之后,夏任凡怕“失信于民”,没有立即改变原来发厂服的决定。有三个基层单位已经作了羽绒服,他便默许了此事,只要求合理收费。
最难“申辩”的恐怕是“带老婆游山玩水”。这事发生在1985年7月,即他被免职前夕。那时整党已进行了半年,他多次对照检查也没有“过关”,这时又风传他将被免职。他情绪低落,心境很灰。正好公司要去长春汽车厂联系底盘事宜,也正好去的汽车上有个空位子。他描述他当时的心情说:“我爱人母亲刚去世,她听到我去长春,也要跟着去看姑母。我当时犹豫,考虑别人会议论。不过最后还是同意了她的要求。”
夏任凡承认自己是有缺点和错误的,他对记者说,作为改革者,我缺少免疫力和防御力。他也曾多次表示:“要总结经验教训,重新上阵。”
是的。人们不可能是成了“完人”之后再去改革,而总是在改革过程中,逐步“完善”改革措施,“完善”自己。
争议引起思考
对夏任凡,只消全面衡量他在改革中的成绩和缺点,只消把他的错误放在改革初期的具体环境下作具体分析,是不难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的。上述问题,也没有复杂到一时难以查清的地步,为什么调查反反复复,时间延续如此之长,争议还在继续?
把问题放在改革的环境中观察,没有引起人们充分注意的也许是改革中的“人际关系”。改革,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人与人之间的某些矛盾,特别是改革涉及人事制度的时候。
 1984年7月,电车公司试行“一人兼”,夏任凡既当书记,又任经理。由于时间仓促,工作有些粗糙,另外的公司主要领导成员对自己退居二线思想准备不足,后来转为怀疑、不满。公司还有一些人,在改革中离开原来领导岗位,也怀有不尽相同的同类情绪。情绪是可以传染的,是可以发生横向、纵向联系的。
权力集中了,矛盾焦点也集中了。于是,对夏任凡的上告,关于夏任凡的议论、传言,增多了。出于公心的直言,怀有私怨的散布,“光明正大”的揭发,别有用心的捏造,“经济问题”的捕风捉影,“作风问题”的大胆想象,加枝添叶,歪曲情节,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有个有时精神不正常的人,整天写信告夏任凡,竟也有人“赞助”。夏任凡的“工资问题”,竟变成“沈阳市有位电车公司经理借改革之机一年之内自己为自己长了七级工资。”几经转手,通过文字,传至中央,扩散全国。再加上夏任凡并非无懈可击。于是,逐渐形成了足以搅动上下拨动人心的一股风。
1985年4月,市交通局整党联络组进驻电车公司。进驻之时,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到场讲话。有位副局长说:“电车公司整党首先解决好三十四年和一年的关系问题”。把改革的一年抽出来,与几十年相对,令人费解。他还宣布,对电车公司的问题,交通局新班子只负官僚主义责任,其他责任一概不负!可人们知道得很清楚:新班子的成员都是原班子的人,只是少了一个支持夏任凡改革的局长。
夏任凡成了整党中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的重点。有的群众甚至把整党日称为“整夏任凡日”。评议时,竟有作过相当领导工作的同志,不止一次地辱骂夏任凡为“骗子”、“流氓”、“地癞”、“五毒俱全”,在场的联络组成员也不加制止。一些干部发言,如果涉及夏任凡,便被要求立即写成书面材料,以防事后反悔,使人感到一种心理上的压力。有的“知情人”,因“态度不老实”,被责令停止工作二十多天,并扣发了当月奖金!
在情况并未全部弄清的时候,联络组的负责人竟亲自在职工代表大会宣布,夏任凡的问题是“借改革之机”、“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滥用职权”,还将夏任凡使用公家羽毛球拍、拉力器、买西服等累计计算,说夏有八百三十多元的经济问题。
“改革归改革,错误归错误,要把改革和夏任凡区别开来。”有关领导同志这样说。
有些职工则提出反问:一个勇于改革的人,在改革过程中犯有错误,有的是工作性质的,有的是个人素质方面缺陷造成的,就是后者,难道不应联系当时的条件、环境来作分析吗?既然承认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为什么原公司级领导干部,九人中有六人先后被调离、免职,而新调进的经理并非更内行的同志?
一位青年经理,全身心地投入经济改革,并作出了成绩,而跟着对他的调查、审查、“评议”、免职并等候“冷处理”达一年半之久。改革者的这种境遇,将会给改革投下怎样的阴影?
怎样正确对待有缺点、错误的改革积极分子?怎样才是真正关心、帮助改革者?
怎样正确认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特别是人际关系方面的矛盾?怎样警惕看人问题上的“先入为主”、“以偏概全”?
怎样防止下面的矛盾到上面找“根子”,上面的矛盾到下面找“靶子”的现象?
围绕夏任凡的争议,正引起人们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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