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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开始举行 会议将审议土地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和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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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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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开始举行
会议将审议土地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和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草案
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
彭真委员长主持了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汉斌在会议开始时,就这次会议的议程草案作了说明,委员们通过了这个议程。根据议程,这次会议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草案,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审议这两个草案。会议还将听取关于1985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关于1985年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我国核电建设情况和发展方针的报告。
在今天下午的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汝棼、沈鸿分别作了法律委员会关于土地法草案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宋汝棼说,法律委员会认为,我国人多地少,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当前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问题相当严重,必须认真解决,从严管理土地,制定土地法很有必要。草案基本上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一些修改意见。沈鸿说,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根据当前社会治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1957年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加以修改,很有必要,修改草案基本上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一些修改意见。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向这次常委会会议提交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和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草案两个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经委副主任张彦宁、外交部副部长钱其琛在会上分别就这两个法律草案作了说明。
张彦宁说,为适应搞活经济和对外实行开放的需要,我国有必要制定企业破产法。制定企业破产法,将有利于我们运用法律手段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同时,有利于我们依法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钱其琛说,随着我国外交工作的开展,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及其人员不断增加,我国各部门、各地方与这些机构和人员直接接触、交往的机会大大增加。因此,为了使我国各部门、各地方能够正确地处理有关外交特权与豁免方面的问题,需要制定这个条例。
副委员长陈丕显、耿飚、彭冲、王任重、朱学范、阿沛·阿旺晋美、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赛福鼎·艾则孜、周谷城、严济慈、荣毅仁、叶飞、廖汉生、黄华、楚图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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