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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什么职务就享受什么待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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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6
第1版()
专栏:

任什么职务就享受什么待遇
本报评论员
机构改革以来,大批年轻干部朝气蓬勃地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政治上日渐成熟,他们的革命精神和工作实绩受到党和群众的称赞。与此同时,也确有极少数同志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现职,需要按照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对他们的职务作必要的调整。那么,在调整这些同志的职务时,对其已经享受的待遇要不要作相应的变动呢?回答是肯定的。在哪一级任职就享受哪一级待遇,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这是干部制度上的一项改革,也是进一步打破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的关键所在。
各级领导干部享受的待遇,只能按其职责、贡献和工作需要来决定。这应当是干部管理上的一项基本原则。考虑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实际情况,在开始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时候,对建国有功的离休干部或为了给优秀年轻干部上来让位的老同志,均保留了他们的原工资待遇,这是正确的、合理的,得到了大多数干部和群众的赞同。但是,只能上不能下、改变了职务却要保留原待遇的观念,必须破除,更不能把这种明显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办法继续沿用到新干部身上。
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待遇终身,是一种封建的、腐朽的观念,与共产党人服务于人民,不计待遇、只求贡献的高尚品德格格不入,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现在,既然已经实行了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就应当在全国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中,立下一个新的规矩,即:任什么职务就享受什么待遇,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职务变了待遇也变。这件事办起来,开头可能会碰到一些困难,但要充分估计人们对于这项改革的承受力,不能犹犹豫豫,在需要大刀阔斧实施改革的时候,踟蹰不前,坐失良机。事实上,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这方面已开始了有效而又有益的探索。看来,一些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的设想和实践虽有不同,但大多数同志已经认清,要真正做到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奉行抓住任什么职务就享受什么待遇这个原则,勇敢地迈出改革的步伐。即使这一步触及面宽一些,也要依靠那些勇于以身作则推进改革的同志,去带动暂时没有想通的同志,把干部制度改革推向前进。否则,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实行干部能上能下,就很难有新的进展。
对于一部分干部来说,尽管职务变动是在正常情况下进行的,由于旧思想、旧观念的影响,仍会带来一些思想问题,甚至滋生某种不满情绪。各级党的组织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解开思想疙瘩,树立能上能下的新观念,帮助他们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利益的矛盾,愉快地接受组织的安排,服从事业的需要,搞好新的工作。
实行任什么职务就享受什么待遇,关键在各级领导要有一个坚决的态度。有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在干部任免上只愿意做给人“加官晋爵”的事,在必须调整一些不称职干部的职务时,往往下不了决心。有的采取易地安排的办法平行调动,在这个单位未搞好,调到另一个单位照样当领导;有的仍保留原职务,或职务降了,待遇依旧不变。这里有放弃原则,讲情面、顾关系的因素,也有对干部的任用夹杂个人好恶的因素。无论哪一种都是不符合党的用人原则的,都须坚决克服。当然,认定一个干部是否胜任现职,进而对不胜任者进行调整,应当十分慎重,不能不看具体情况便轻率地予以调整。即使对于那些确实不宜留在原岗位上的干部,亦应根据本人的条件,重新进行妥善安排。有专业特长,但经过一段时间证明确不善于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的,应调整到能发挥其长处的岗位上去;主持全面工作能力欠缺,又不具备这方面条件的,应改任次要职务;其德才明显不具备担任现职的,安排担任与其德才相当的职务;思想作风不正、贪图安逸享受,不好好工作的,应免职另作适当安排。应该看到,实行任什么职务就享受什么待遇,解决待遇与职务统一,是一项改革,政策性很强,需要周密考虑,通盘研究,既坚持原则,又具体分析。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进行干部职务、待遇调整时,一定要勇于坚持党在新时期的用人标准,坚持干部“四化”方针,按党性原则办事,发扬公道正派的好传统,不能搞迁就照顾,助长一些同志争名誉、闹待遇。干部能上能下,任什么职务就享受什么待遇的制度一定要建立起来。一切立志改革的同志要有足够的勇气,去冲破阻力,除旧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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