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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分组审议土地法草案 认为比较切合实际,建议早日颁布施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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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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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常委分组审议土地法草案
认为比较切合实际,建议早日颁布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委员们今天分组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草案。委员们对这个法律草案的修改稿表示满意,认为比较切合实际,基本可行,建议尽早通过,颁布施行。
在上次常委会议上,委员们曾经审议过土地法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委员们的意见作了修改。许多委员在今天的分组会上认为,土地法草案较好地体现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的精神。赛福鼎·艾则孜副委员长说,土地法草案主要规定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土地所有权,二是怎样保护、合理使用土地。第一个问题,宪法已有规定。第二个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复杂。草案修改稿在这方面的规定比以前更加成熟。李桂英委员认为,土地法的制定,是全国人民的迫切要求,可以有效地解决目前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加强对土地的管理。草案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予以通过。
有的委员还对土地法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曾涛委员认为,应将城市规划要注意节约用地作为原则明确加以规定。他建议加上“有山坡地可用的,就不要用平地”的条款。彭迪先委员建议,增加开征土地荒芜费的规定。他说,对荒芜、弃耕土地六个月以上的,都应视为浪费土地资源,应向国家交土地荒芜费。这样,有利于制止浪费土地资源现象。周占鳌委员说,我国的土地资源十分宝贵。对小城镇的建设,应加强改造工作,不要盲目占用好地扩建。另外,要限制铁路、公路两旁的取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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