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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农村第二步改革顺利进行 巢湖地区司法部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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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7
第4版()
专栏:

保证农村第二步改革顺利进行
巢湖地区司法部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合肥6月17日电 (记者崔颖)安徽省巢湖地区司法部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商品生产者守法致富,保证全区农村第二步改革顺利进行。
巢湖地区是我国著名的“鱼米之乡”。近年来,这里的商品经济发展迅速,全区出现了二千三百多个各种类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和数万个专业户。但是,由于长期受自然经济的影响,打击专业户,破坏商品生产的事件在全区各地时有发生;一些专业户也由于法制观念淡薄,经常发生因违约、毁约所引起的经济纠纷。
为了保证农村第二步改革的顺利进行,积极引导商品生产者守法致富,巢湖地区司法部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农民正常的经济活动和合法权益。他们改变过去“坐堂问案”的作法,携卷深入村头地边就地办案,并组织人力对全区专业户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进行专题调查。庐江县种子专业户朱万源在当地供销社购买农药“乐果”,供销社却误卖了农药“丁酯”,结果使他的一点八亩蔬菜全部枯死,造成经济损失三千多元,法院在农技部门的协助下,查清了事实,依法裁决这个供销社赔偿全部损失。去年,巢湖地区公安机关还查处了五十六起破坏专业户生产的案件。无为县汤沟镇养鱼专业户徐荣金的养鱼塘被人投毒,鱼苗成群死亡,造成一千多元的经济损失,县公安局连夜派人侦破,查处了投毒者,并令其赔偿损失。
巢湖地区司法机关还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他们主动上门,帮助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户进行合同公证。巢湖市一些养鸭专业户与食品公司签订五万三千多只鸭子的议购合同,市公证处为他们进行合同公证,保障了合同的兑现。去年,全市经过公证的合同,履约率达到99%,为商品生产者发展经济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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