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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药二厂改革劳动人事制度 干部实行任期聘用合同制 工人实行岗位任用合同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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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8
第1版()
专栏:

杭州中药二厂改革劳动人事制度
干部实行任期聘用合同制
工人实行岗位任用合同制
本报讯 记者鲁牧报道:杭州第二中药厂在实行厂长负责制以后,对企业内部的劳动人事制度进行了探索性的初步改革。将近两年来的实践表明,这一大胆尝试,对振奋干部、工人精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十分有益。今年头四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产值增长22.4%,实现利润增长108%,上缴税利增长74.6%,劳动生产率提高20%。
在改革劳动人事制度中,首先破除了干部“终身制”。他们把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命制改成为任期聘用合同制。包括副厂长在内的厂级领导干部和车间、科室中层领导干部的聘用,都由厂长择优选聘。
对于工程技术人员和一般行政干部,也实行招聘制。聘期两年,期满后,未能续聘者从哪儿来回哪儿去。科长、车间主任有权选聘助理、办事员、小组长,试用三个月,不合适的可以另聘。
1984年下半年以来,该厂聘用的四十八名中层以上行政领导干部,解决了多年来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消除了干部“终身制”带来的“惰性、懒散、不尽职守”,工作“推、拖、等、靠、扯皮”等弊端和不良作风。
其次,在用工方面,打破了“铁饭碗”,实行工人岗位任用合同制。全厂在册工人,不论全民、集体,固定工、合同工,一律同厂部重新签订岗位合同,期限也是两年。工人在任用期间,必须服从分配,遵章守纪,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努力工作。对于表现恶劣者,撤销合同。
这一改革,彻底改变了工人只要一进厂就捧上“铁饭碗”的用工制度。该厂一车间有个工人,过去“懒得出奇”,群众有意见,班组、车间都不要,厂部只好安排他去当清洁工。可他认为,“马路天使”更自由,上班报到后就不见人影儿。扣发他的工资,也无济于事。自从签订任用合同后,这个工人由懒变勤,头一个月就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获得十八元奖金。
第三,打破平均主义,坚持赏罚分明。过去该厂也有许多规章制度,厚厚几本,但由于奖励平均主义,处罚不痛不痒,起不了多大作用。实行重奖重罚以后,厂里规定,迟到第一次罚款十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再加三十元,第四次除了罚款还要算作旷工一天。全年累计旷工三次,即被解除任用合同。这些办法实行一两个月后,迟到、早退、串岗、聊天、看书等现象,基本消除。
奖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四车间一名女工骑车上班,途中遇见另一位女工摔倒在地,划破了裙子。她立即下车,搀扶工友,并为她整好衣裙,结果迟到了三分钟。有人主张迟到该罚,有人认为该奖。厂里坚持按制度和实际情况办事,头天出榜罚款,事情调查核实后,又贴红榜,表扬她助人为乐,奖励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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