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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抽验结果第一号公报公布 我国多数药品的质量稳步提高 《药品管理法》实施一年 卫生部门办了五件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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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8
第3版()
专栏:

药品质量抽验结果第一号公报公布
我国多数药品的质量稳步提高
《药品管理法》实施一年 卫生部门办了五件实事
本报讯 卫生部在6月18日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公布了药品质量抽验结果第一号公报。四十个厂家的九十八个批号的药品抽验结果表明,合格率在94%左右。
第一号公报公布了盐酸氯丙嗪等八个品种的抽验结果:上海第十五制药厂、江苏武进县制药厂等三十六个厂家的九十二个批号的产品验收合格,而江苏金坛县制药厂生产的盐酸氯丙嗪注射液(批号841229和850312),广东博罗制药厂、山西夏县药厂和内蒙古海拉尔药厂的红霉素片(批号分别为850821、850202、850322和850325)六个批号的药品不合格。其余品种的药品抽验结果亦将陆续公布。
自198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级药品检验所已抽验药品七万五千多批次,发现多数药品的质量比较稳定,有的质量有所提高,但也有些品种的不合格率仍然很高,个别地区药品的不合格率有所上升。药品抽验工作有效地把住药品质量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妥善处理,避免了劣质药品用于临床,并协助厂家找出了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
一年来,除了加强药品质量抽验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围绕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还办了这样四件事:
——抓好《药品管理法》的学习、宣传,使我国第一部药品大法深入人心。在以多种形式进行普及宣传的基础上,开办了各种类型的专业学习班,其中仅药政管理学习班就有九千八百多个,参加学习的达十一万八千人次。
——认真检查验收、核发许可证。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院制剂室作了检查验收,并核发许可证。到目前为止,已发证近五万家,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整顿和改造,加强了企业自身的质量管理。
——查处假药劣药,维护人民利益。重点查处了晋江假药等八个大案要案,推动了全国查处工作的开展,初步刹住了社会上制售假药的歪风。据统计,全国共查处一万一千多起假药劣药案件,查出的假药劣药金额达一亿八千多万元。
——健全药品管理法规,加强药政药检建设。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起草、修订了近二十个药品管理法规文件;建立药品审评委员会,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统一审批新药;制定基本用药目录,推行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进入了全面质量管理的新阶段,全国县级以上药品检验所已增加到一千四百余所,比1984年增加了12%。 (白筠 李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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