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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师诤友——缅怀李维汉同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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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21
第5版()
专栏:

良师诤友
——缅怀李维汉同志
阿沛·阿旺晋美
今年5月23日,是李维汉同志和我分别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和原西藏地方政府,在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上庄严签字三十五周年纪念日;6月2日又值李维汉同志诞生九十周年纪念日。望着台历上的这两个日子,我思绪万千,浮想联翩。
我同李维汉同志相识,是在1951年4月。那时,我以原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身份,率领其他四位全权代表来到祖国首都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商谈有关和平解放西藏事宜,李维汉同志是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4月22日,我们到达北京,李维汉同志率中央人民政府的几位全权代表在车站迎接。我们相识了,友谊也从这里开始。在谈判开始阶段,李维汉同志提议要我们先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颁发的进军西藏的“约法十条”,并且告诉我们,“约法十条”将作为谈判的基础。他特别强调:“谈判就是民主协商,就是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经过反复讨论,达成基本一致的协议,而不是把一方的意见强加于另一方。”话虽如此,我也相信这一点,可是在反复学习两个文件之后,我感到非常为难。就我个人来说,我认为“约法十条”很好,我们想到的问题写进去了,有些我们没有想到的问题也写上了,完全可以做为谈判的基础。但是,我们来北京时原西藏地方政府要我们提的条件同“约法十条”中的一些原则问题在基本点上距离太大。比如原西藏地方政府要我们在谈判中可以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但不能接受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保卫国防和维护日常社会治安的任务,由藏军担负;可以同意中央人民政府在拉萨设立办事机构,但不能派很多工作人员到西藏,等等。而“约法十条”的基本点则是维护祖国统一,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保卫国防,这是不能改变的。我作为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理应把西藏地方政府的那些条件提出来,不提不行,可是又担心提出那些条件,同“约法十条”对立起来,会造成谈判的障碍,形成僵局,甚至在客观上会产生把谈判当儿戏的影响,导致谈判破裂。而这种结局同我坚持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我要坚决设法避免;加之在其他几位全权代表中对“约法十条”的看法也不尽一致,有赞成的也有不赞成的,特别是对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这一条,同西藏地方政府的要求恰恰相反,所以都不敢承担责任,持保留态度。面对这种情况,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李维汉同志了解到我的为难之处,及时给了我十分诚恳的帮助和指点。他首先告诉我,应该耐心地帮助其他代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使大家意识到这次谈判关系到祖国统一和西藏各民族的前途,每个代表的肩上都挑着很重的担子,要从大局着想,他还教诲我:爱国的道路一定要坚持,不仅自己爱国,还要团结和带领更多的人一起走爱国道路,才有力量。至于西藏地方政府的意见和要求,你作为首席代表,当然可以在谈判中正式提出来,大家可以讨论。不提是不对的。既然是谈判,有不同意见,有争论,是正常的,没有不同意见还谈判什么呢!他讲这些话时显得非常严肃认真。我听了之后如释重负,思想亮堂了许多,精神上轻松了许多。我组织大家反复学习、研究“约法十条”,鼓励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不同的想法和看法展开争论,逐渐趋于一致。就在这个关键时刻,李维汉同志在一次谈判中作了长篇发言,他从中国各民族的历史关系,讲到形成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从近代帝国主义对中国各民族的压迫,讲到各民族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在祖国大家庭中,才能有力地反对帝国主义的压迫,求得各民族共同解放和共同发展繁荣;从中国民族关系的历史特点,讲到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和只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个基本政策;他详细地讲了藏族同汉族以及国内其他兄弟民族之间的历史关系,分析了近代由于帝国主义侵略给这种关系造成的危害和给西藏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指出西藏只有在祖国大家庭中才能有光明幸福的前途,并且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帝国主义制造所谓“西藏独立”的阴谋;他用无可辩驳的理由批评了不同意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的荒谬要求。他的讲话,完全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丝毫没有强加于人的味道。听了他的发言,我们几位代表都感到心服口服。这样,在我们内部讨论李维汉同志的发言并结合着再次讨论“约法十条”时,大家一致认为应当以“约法十条”作为协议的基础。李维汉同志的多次发言和谈心,使我受到极大启发,懂得了爱民族和爱祖国的一致性,懂得了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道理和重要性,真正懂得了我们所解决的问题关系到西藏各民族人民的前途和命运。从而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放在了更加自觉的思想基础之上。李维汉同志是我走上革命道路的启蒙老师。
1954年9月,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加措和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一起到北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央对此十分重视,由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维汉同志亲自领导对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接待工作。当时我以原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的身份,担任达赖喇嘛随行官员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同中央联系,协助达赖喇嘛处理政务活动方面的事情,同李维汉同志接触较多,在工作中得到他的许多帮助和指点。特别是在协商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和解决原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之间的历史悬案方面,李维汉同志把高度的原则性同适当的灵活性巧妙地结合在一起的领导才能,使我十分钦佩。在西藏成立军政委员会,是《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一条规定,但是原西藏地方政府中一些人担心军政委员会会取代西藏地方政府,使他们丧失他们的既得利益,因而百般阻挠,以致在西藏和平解放后三四年期间,军政委员会没有能够成立。我们到北京后,毛泽东主席亲自向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提议在西藏不再成立过渡性的军政委员会,可考虑直接筹备成立自治区,并且提议趁我们都在北京的机会,共同协商关于建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问题。为此,在李维汉同志领导和具体指导下,由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和中央进藏工作人员等四方面代表组成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协商小组。根据他提出的原则,经过反复的充分的协商,确定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带政权性质的协商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筹备建立西藏自治区;按照从现实出发,照顾历史的原则,确定了筹委会委员名额分配的合理比例,达成了各方满意的协议,写出了方案。与此同时,李维汉同志还亲自指导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的代表,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了解决双方之间的历史悬案的原则协议,增进了西藏内部的团结。他提出的互谅互让,大的照顾小的,小的尊重大的,在新的基础上加强西藏内部团结的原则,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指导思想,起了重要作用。此外,李维汉同志还同西藏地方政府方面反复商谈,充分交换意见,对改编藏军、收回藏钞等问题,确定了切实可行的原则和基本措施。这些问题报告国务院后,周恩来总理于1955年3月9日召开国务院第七次扩大会议,分别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和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西藏革命发展的一座里程碑,具有深远历史意义。李维汉同志为树立这座里程碑作出的巨大努力和贡献,也具有历史意义。
1957年8月,在青岛召开的民族工作座谈会是建国以后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期间,李维汉同志告诉我,有人提出在中国实行联邦制,不应实行区域自治,已经建立的自治区也应改成加盟共和国。他说,有这种思想的人情况不完全一样,有的人是不懂得中国民族关系的历史特点,生搬硬套苏联的经验,属于认识问题;有的人提出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要搞所谓民族独立,分裂祖国统一,是政治问题,要警惕。他还给我讲了在中国为什么不能实行联邦制,只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道理,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我联想到,那几年在西藏也有人在上层人士中讲过加盟共和国和联邦制之类的问题,当时我不懂得什么是加盟共和国或联邦制,没有把它当成一回事,经李维汉同志这样一讲,我感到在西藏谈论这类事,很容易被那些有西藏独立思想的人利用,确实需要保持高度警惕。后来,周恩来总理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从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阐述了在我国只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能实行联邦制。这件事给我很深的教育,认识到李维汉同志在这样一些重大问题上及时提醒我,是在政治上、思想上对我的最好的关心和爱护,是真正的诤友。
1959年3月,西藏上层中的少数反动分子发动的武装叛乱,激怒了早就渴望翻身的农奴和奴隶,他们以极高的热情支援人民解放军迅速平息了叛乱之后,强烈要求实行民主改革,推翻封建农奴制度。4月份,我同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代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主任委员帕巴拉·格列朗杰等来到北京向中央汇报工作,听取并讨论中央关于实行民主改革的方针政策的指示。李维汉同志根据党中央关于在西藏边平叛边改革的决策和坚持和平改革的方针,同我们一起讨论民主改革的方法、步骤和许多具体政策问题。他一再强调,民主改革一定要搞,这是广大人民的要求,也是西藏各民族走向发展繁荣的先决步骤,但是民主改革一定要从西藏的实际出发,步骤要稳妥,政策要宽,要坚持争取团结一切可以争取团结的人,在划分农奴主阶级分子时,要坚持可划可不划的一律不划,在戴叛乱帽子时,要坚持可戴可不戴的一律不戴。这些应该是总的原则。后来的实践证明,凡是严格按照这些原则办了的地方,民主改革就进行得顺利,反之,就造成扩大化,给后来的工作带来了许多麻烦。我深深体会到,李维汉同志在考虑西藏工作的每一个步骤时,总是把西藏民族的发展繁荣摆在首位。
1962年7月间,根据班禅副委员长给中央写的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平叛扩大化、上层统一战线、宗教问题、培养干部等方面的意见,在北京讨论制定相应的政策文件,李维汉同志主持了这项工作。他明确指出,制定这几方面的政策文件,目的是要改正工作中缺点错误,把事情办得更好、更符合党的政策,而不是全盘否定平叛和民主改革。这些文件制定后,由于全国形势发生变化,贯彻“左”的指导思想,没有能够执行。现在看来,这些文件除了个别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有不够妥当的地方以外,都符合西藏的特殊情况,如能贯彻下去,是会收到好效果的。
特别使我感动的是,在李维汉同志弥留之际,我去医院看望他时,他告诉我,他正在写回忆录,他的原则是不写个人的回忆录,而是通过写回忆录总结党的工作,重新认识、吸取历史的经验。因此,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首先要把事实核对准确,如实纪录下来。他说:“你也到了写回忆录的时候了,希望你在回忆录中注意这些原则。”我当时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只有连声称是。心里想,李维汉同志在西藏革命发展的重要时刻,多次指引我走正确的道路,现在当他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还指点我如何写好回忆录,在他心里,除了国家和民族、党和人民的利益,还能有什么呢?他的思想境界是多么崇高,他有一颗多么纯洁无疵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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