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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抽查以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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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22
第2版()
专栏:

  质量监督抽查以后
  本报记者 董焕亮
从去年第三季度起,国家经委部署对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市场紧俏的耐用消费品开展国家级监督抽查。到目前为止,已监督抽查了一千四百二十四家企业生产的一千九百二十八个样品;报纸上五次刊登了国家监督抽查公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引起生产企业、使用单位、消费者乃至外国厂商广泛重视和很大震动。
质量抽查好似一面透视镜,抽查公报揭榜以后,许多省市和部门,立即制定改进质量的措施,责令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停产整顿,对有关负责人员实行经济制裁。如化工部针对油漆合格率低的问题,两次召开油漆产品质量工作会议,并重点帮助石家庄油漆厂等五家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具有质量否决权的经济责任制,经过两个月的努力,使油漆质量明显上升。合肥电冰箱厂生产的电冰箱,经抽查一等品率仅22%,市经委立即派出质量整顿组,协助该厂“诊断”病症,改进质量,使一等品率很快上升到99%。
一些在抽查中被判定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吸取教训,见诸行动。营口市报警设备厂产品曾获国家银质奖,后因用户反映外观不佳,进行了改型。新改型的产品尚未进行完备的例行试验,恰逢抽查,结果有四项指标不合格。厂领导班子不怨天尤人,全体领导成员把铺盖搬到厂里,与技术人员和工人们一起励精图治,协力攻关,苦干四十天,终于在今年5月使产品重新受到用户信赖。
但是,确有一些地方的主管部门护短,有些企业只顾追求产量,忽视质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去年9月,山东省黄县电扇厂生产的晶牌电扇,因定时器没接地线,被抽查单位指为不合格。他们也表示要整改。但到了销售旺季,生产一忙,便故态复萌,不顾质量。最近,中国日用电器产品科研所再次抽验该厂产品,发现被抽查的电扇不合格项目竟增至三项,其中有两项与安全性能有关。这样的质量能表明整改“认真”了吗?
象这样屡查屡差的情况,决不只黄县电扇厂一家。据质量监督局提供的材料,原抽查十八家企业生产的凸版纸不合格,最近重新抽查,仍有十四家不合格;在十四家曾被抽查不合格的电扇生产厂中,也有五家在最近抽查中仍未达到质量标准。
看来,对于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工作,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光震惊是不够的,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产品质量。记者在采访国家经委、国家标准局的有关负责同志时,他们都指出:要充分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使生产劣质产品的企业不能照旧生存下去,使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和职工得到实惠。今后,凡是监督抽查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停产整顿,限期恢复合格。如果在复查中发现仍不合格的,要严肃认真地查明责任;对不重视质量而又不认真整改的企业领导人,坚决撤职。这样,才能使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督促企业确保产品质量的作用。这也是广大用户和消费者所殷切期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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