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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劲夫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 为搞活轻工集体企业创造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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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23
第2版()
专栏:

  张劲夫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
  为搞活轻工集体企业创造条件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国务委员张劲夫今天在全国轻工业集体企业职工(社员)代表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在当前强调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同时,集体企业、小企业也要继续搞活。轻工集体企业对前几年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要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
张劲夫说,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形式之一,它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有强大的生命力。发展集体经济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和国家长期的、重要的政策。我们必须认真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方针。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强领导,鼓励扶持,创造条件,加快轻工集体经济的发展。
张劲夫在讲话中强调,进一步发展轻工集体经济,必须坚持改革。前几年轻工集体经济以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改革是有成效的。“七五”期间要在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改革、深入改革。改革的中心是搞活企业。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要稳定、发展,逐步制度化、完善化,同时根据按集体经济性质和特点办企业的要求,不断探索改革的新路子。各地政府和各部门要为搞活集体企业创造外部条件,从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对于集体企业中坚持改革的先进人物要热情支持,关心帮助,保护他们的积极性,促进改革的健康发展。
张劲夫还说,发展轻工集体经济,关键在政策。在领导管理体制的调整和改革中要考虑集体经济的特点,避免发生工作脱节、管理削弱的情况,给集体经济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对待集体所有制单位及职工要坚持在政治上一视同仁,在经济上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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