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9阅读
  • 0回复

他赢得人民的信任——记青岛市四方区特邀律师、海军离休干部司夫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23
第4版()
专栏:

  他赢得人民的信任
  ——记青岛市四方区特邀律师、海军离休干部司夫善
  新华社通讯员 孙宏金 新华社记者 黄彩虹
海军离休干部司夫善受聘担任青岛市四方区特邀律师以来,热心为社会服务,为普及法律知识做了许多工作。青岛市一些党政机关、工厂企业、街道、学校和驻地部队,先后请他作了十四场普及法律常识报告会,场场座无虚席,听众达一万多人。
司夫善原是北海舰队航空兵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从事政法工作二十多年。1983年底,他离休后听说青岛市四方区要招聘特邀律师,就一次又一次向当地领导表示,决心把余热献给国家法制建设。第二年10月,他被获准担任四方区法律顾问处特邀律师。他一受聘,就依照法律条款,为被告和当地司法机关正确解决了一起刑事诉讼案件。当时,当事人被当地检察机关按情节严重的抢劫罪起诉。经过初审,法庭曾判以重刑。司夫善不顾休息,起早贪黑一连奔波了半个月,查阅案卷,走街串巷地进行社会调查,发现案件的《起诉书》在运用适用法律上有不当之处,支持被告上诉。一个多月后,经高级法庭二审确认上诉有理,被告人得到从轻处理,保护了被告人的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从此,他的名字在群众中传开了。
一次,一位老工人来找司夫善,说他的大儿子动不动就打老人,打媳妇,甚至连弟弟准备结婚用的家具都砸,他声言要跟大儿子断绝关系。
司夫善听了,一面对这位老工人做工作,告诉他按照法律规定,血缘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孩子有毛病要教育,不能动不动就诉诸法律,加剧矛盾。一面又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矛盾不解决,社会就很难安定。送走老人后,他感到必须弄清情况,实实在在帮助老人解决家庭纠纷。接着,他五次走访了这位老人的家庭。当他弄清全部情况,发现老人的大儿子近年情绪一直反常后,便建议老人尽快给儿子检查是否因为精神不正常。检查的结果,证实了司夫善的推断,老人顿时消除了气恼,一场可能酿成的家庭悲剧避免了。
就这样,司夫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坚持法律的严肃性和充分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努力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据青岛市四方区司法局统计:他受聘后的第一年,就先后使二十对要求离婚的夫妇重归于好,做了近千人的思想工作,调解了许多原先要上法院的民事纠纷。
有一次,一位老太太责怪儿子不赡养老人,决定请司夫善当代理人,到法院控告儿子。司夫善听了老人的诉述,一方面同情老人的处境,同时感到这件事情还有挽回的可能。他决定去见被告,争取通过调解的途径来解决。司夫善冒着大雨来到被告家,说明来意后,对方双手叉腰对他说:“告诉俺娘,要钱一分没有,要命有一条!”说罢,“砰”地一声就把门关上了。
司夫善吃了闭门羹,但他没有灰心。两天过后,他又一次来到被告家。门开了,他一进屋就开门见山地对老人的儿子说,你是有文化的人,赡养、孝敬老人是我们民族的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内容,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说着,他又从母子关系上对老人的儿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听了司夫善的话,对方终于垂下了头。
细心的司夫善发现老人的儿子性格乖僻,脾气暴躁。为了对症下药,他又来到老人儿子的工作单位了解情况。经过调查,原来这位老人的儿子因过去犯过一些错误,调整工资时没有升级,心里窝着火。司夫善主动同他促膝谈心,帮助他总结经验教训,正确对待个人的得失。几天后,老人的儿子想通了,找上门来,拍着胸对司夫善说:“俺决不当孬种,今后每月一定拿钱供养娘。”老太太高高兴兴地撤回了诉状。后来,她逢人便说:“是司律师教给了俺儿社会主义美德啊!”
司夫善每办一件案子,都不忘普及法律常识。他对那些因缺乏法律知识而触犯法律的人,既支持司法机关秉公执法,又总是教育当事人要学习法律,知法守法。一位退休女工因怀疑丈夫与一个女人鬼混,带着两个孩子把那女人捆绑殴打。检察机关对她提起公诉。这位女工认为自己无罪,要司夫善为她当辩护人。这位女工所在单位也为她鸣不平。司夫善听完女工的陈述,又看了案卷,明白地告诉这位女工,她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触犯了刑法。他说:“从起因看,你可能有理,值得同情。但个人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不能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啊!”他还到女工所在单位,耐心地给大家宣传法律知识,回答提出的问题。后来开庭审理,司夫善根据这位女工坦白认罪及其犯罪动机和一贯表现等,提出了辩护意见,支持司法部门给她以必要的处罚,使当事人和许多群众都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
担任特邀律师以来,司夫善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不为金钱、人情关系所左右。他说,法制是块神圣领地,人民的律师决不能象旧社会的律师,谁给钱就为谁说话,“共产党员面对歪风邪气,一定要当净化剂”。
有一次,一个青年犯案后,请司夫善担任辩护人。被告的哥哥带着一篮子贵重礼物来找司夫善。司夫善一看毫不客气地对来人说:“我们法律工作者要带头守法,决不能受贿,收了你的礼,我就失去辩护的资格。”他同意为被告辩护,却硬是让来人把礼品带走了。
还有一次,一位被告的父亲和两个哥哥在开庭审判前,来到司夫善家,一面说明来意,委托司夫善为被告辩护,一面把一百元钱的红包塞给司夫善,说:“这点钱就留给你买点东西吃吧!”司夫善当即把红纸包推了过去。他对被告的父亲说,我是人民的律师,你们找我,是对我的信任,信任决不是用钱所能买来的。
司夫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如今,全国许多地区的群众都写信来访,向他请教有关的法律问题。他决心继续发挥余热,为社会服务,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作出新的努力。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