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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愈之与写别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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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23
第8版()
专栏:

胡愈之与写别字
  徐柏容
胡愈之同志晚年于文字改革,贡献良多。但他对文字改革工作的关心,却非自晚年始。1934年9月,陈望道主编的《太白》半月刊在上海创刊,胡愈之是《太白》的特约撰稿人之一。在创刊号上,他发表了一篇被人称为“怪文”的文章:《怎样打倒方块字》,副题为《提倡“写别字”和“词儿连写”》,提出了他当时对中国文字改革的意见。
在这篇文章中,胡愈之认为:方块字的最大罪状,不在于难学难写,而在于“根本就和口头语的组织冲突”。因为,口头语是以词为独立单位的,而方字是以每个字为独立单位的;口头语是从语音来表现意义的,而方块字则是以形态来表现意义的。因此,要使语与文统一,“若是不打倒方块字,就不会达到目的”。他对实行拉丁化的主张表示佩服,但认为不可一蹴而就,需要有个过渡。他提出过渡的办法就是提倡写别字和实行词儿连写。
他提倡的写别字,原则是“只认声音,不认形态”,因此,只要用声(而且也不分四声),形态上写成什么字都可以。他提倡的词儿连写,则是把组成词的各个方块字连着写,而词与词之间则各有间隔,不相连排。这样排印出来的东西,就象外文一样,而一个个方块字成为组成词儿的字母了。
这篇文章一出,哄动一时,对于词儿连写,大家倒还易于接受;对于写别字,却是议论纷纷,臧否不一。1934年11月出版的《太白》半月刊第四期上,发表了一封署名“郑淑生”的信,肯定了词儿连写的主张,而认为写别字的主张与词儿连写的主张自相矛盾。因为词儿连写目的在于使词义显豁,而写别字则会使词义模糊不清。因此,他和他代表的一群人赞成规范化的简化字,而反对同音互代的写别字。发表这封信时,信尾附有以《太白》编者名义写的按语,认为“现在还有本来不愿意写别字而实际在那里写别字的人,也有痛骂别人写别字而实际也在那里写别字的人”,以为胡先生文章除了“正经意思之外,也还含有对于前一类人的幽默的同情和对于后一类人的严肃的讽刺在里头”。编者说,“那篇文章含有三分幽默,四分讥刺,五分正经。”
老实说,当时还是一个初中学生的我,对《太白》编者的那番话,就有所怀疑,未敢信服。因为翻来覆去读胡愈之这篇文章,总也看不出有多少“幽默”、“讥刺”的成分。也许这是由于我幼稚而又缺乏幽默的缘故吧。当时我是大体同意郑淑生信中意见的。
现在,胡愈老去世了,我也垂垂老矣。回过头来看,仅仅就事论事地来否定写别字,或者把它视作幽默、讥刺,我以为都不免失之浅薄。
五四运动是一个坚决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革命运动。从五四运动到三十年代,一些革命者提出的某些主张,例如“打倒孔家店”以及鲁迅的叫青年人不读线装书、否定中医中药等,在今天看来,很容易被认为是过激或者偏激。但倘若从当时的社会条件来看,从当时否定封建主义旧时代、旧文化的战斗任务来看,却并不是什么过激、偏激,而是彻底的决裂,而是革命。对于胡愈之在1934年的提倡写别字,我以为也应当作如是观。
况且,即使就事论事地来说,提倡写别字的主张也并非一无是处。我们全国解放后公布的第一批汉字简化方案中,不就也还包括有同音代替字如以“了”代“瞭”、以“范”代“範”等等“别字”在内么!
令人不解的是,词儿连写的主张,虽然当年就已为大多数人所赞同,却反而始终未能付诸实行。胡愈老九泉有知,是否亦以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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