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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机业在改革中大步发展 农民个人购置经营拖拉机394万台,占农村拖拉机保有量84%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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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24
第2版()
专栏:

  我国农机业在改革中大步发展
  农民个人购置经营拖拉机394万台,占农村拖拉机保有量84%
本报讯 我国农业机械化在农村大变革中,逐步扭转新旧体制转变初期与形势不适应的局面,在大发展中呈现出崭新特点。到1985年底,农村农机总动力达到二点零八亿千瓦(二点八四亿马力),“六五”期间年递增率超过7%,五年新增的农机总动力为前二十八年发展总数的42%。到去年末,机械动力已占农业总动力的81.7%,人畜力的比例不足20%。农业机械已成为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农业机械化发展很快。特点之一:农业机械作为商品进入农村市场,突破了农业机械只能由国家和集体经营的旧模式,形成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新格局。农民个人购置经营的拖拉机已达三百九十四万台,占农村拖拉机保有量的84%,按功率计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六五”期间,农村用于购买农业机械的资金,平均每年为五六十亿元,主要是农民自筹。特点之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向非耕地经营的转移和正在发展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形成了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动力。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这八个经济较发达的省(市),乡镇企业产值占全国乡镇企业产值的56.5%,农业机械化发展也快,农机总动力五年增长52.3%。 (王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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