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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的唯一出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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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25
第1版()
专栏:

  犯罪分子的唯一出路
  本报评论员
中央机关八千人大会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依法处理了一批大案要案,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的斗争正在扎扎实实地深入进行。一个又一个案件的严正宣判,使人民群众对党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增强了信心,也强烈地震撼了社会上那些尚未落网的犯罪分子。
两条路摆在犯罪分子面前:或坦白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或负隅顽抗,罪上加罪。每日每夜,忐忑不安;一举一动,芒刺在背,很多违法犯罪分子陷入极大的惶恐与痛苦之中。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自首者如何处理,说得很清楚。但还是有人疑虑:到自己头上能兑现吗?
今天本报发表了一条消息:广州高压电器厂的张世雄贪污、受贿人民币十一万多元,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有立功表现,因而被依法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张世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不难想象,如果他不去自首,罪行被揭露,将会落个怎样的下场。
我们的法律严肃公正,司法机关执法如山。谁个从严,谁个从宽,依法办理,决不含糊。张世雄受到从轻处罚,是个鲜明的例证。当然,如果有人执意走相反的路,也决然难逃法律的严惩。
现在有些犯罪分子既为自己的罪行痛心,又心存侥幸,犹豫不决。我们要告诉他们:仅止于懊悔,无济于事;若想蒙混过关,更是错打算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唯一的出路就是象张世雄那样,坦白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倘若一误再误,到锃亮的手铐出现在眼前,那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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