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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救护车生产的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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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25
第7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加强对救护车生产的管理
救护车,是防病治病、抢救危重病人的重要交通工具,属于特种车辆。以往它被列为国家一类物资,由国家统一安排生产和分配。据我市用户反映,救护车以天津、上海、西北、四川等地几家的产品为优。因救护车的供需矛盾很大,购买相当困难,去年我市申请分配四十辆,结果只落实八辆。
时隔一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少厂家摸准了救护车供不应求的信息,就一窝蜂地进行生产。这虽然有利于缓和救护车的供需矛盾,但也出现了另一方面的问题:有的厂家虽具备生产车辆的能力,但缺乏生产救护车这种专用车辆的条件和经验,因而车子的质量不过关,行驶起来震动大,健康人乘坐尚且受不了,更何况病人!有的厂家,如修配厂,根本不具备生产汽车的条件,但因为有利可图,也东拼西凑地生产,造出的救护车,产品机械性能差,质量低劣,耗油量大,已成为用户的包袱。因此,我认为应加强对救护车生产的管理:
一、对当前从事救护车生产的厂家进行清理、登记注册。有条件生产、质量也符合标准的,发给生产许可证,否则坚决停产。
二、由卫生部、中国医疗器械工业公司按照特种车辆的管理办法,进行经常性管理,尽力扩大生产能力,满足用户需要。
三、实行优质优价的原则。对产品质量,要广泛听取用户意见,组织专家定期进行评比,优质产品给予奖励,质量差的限期整顿、改进,直至停产、改产。
四川重庆市卫生局 周志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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