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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25
第8版()
专栏:

问题在这里
唐弢
在一张文摘报上看到,已经有语言学家向小说创作家提出呼吁,为了纯洁祖国语言,希望不要用方言土话,因为不合规范,而且揣摩再三,总是读不懂。我又听到几位同行叫苦,说近来的文艺评论爱用新名词,说得天花乱坠,头头是道,只可惜反复吟诵,还是读不懂。评论是满篇新名词,创作又多用方言土话,两者的结果一样:读不懂。
这情形大概是真的,但又并不尽然。
记得几年前参加短篇小说评奖的时候,读到过一篇湖北籍作者写的小说,他用红安、河口一带语言。那地方的语言原来不难懂,但小说全是方言土话,连在一起,比《海上花列传》里的“苏白”还要多,又无字典可查,使人费尽脑筋。我本想写一篇关于文学语言的论文,说明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一个作家的本领很大,一部分就表现在语言的运用上,而且文章总得让人懂。可一查书,发现历史上凡是社会剧烈动荡的年代,语言便不免混乱:新的,旧的,土的,洋的,凑合一起,应运而生,必待形势稍安,就会逐渐稳定下来。
不过我现在也仍然认为:文章是写给别人看的,作为思想传递的媒介,首先得让人懂。读不懂的文章,无论内容怎样高明,怎样精采,手提黑漆灯笼,彼此莫名其妙,写了也是枉然。那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只是话说回来,每个专业都有它自己的特点。正因为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作家——不管是写小说的还是写评论的,都必需在语言上有所创造,有所突破,专业才能够向前发展。倘要按照语言学家规范化的要求,一字一句地跟着走,我们的作家就寸步难行了。而且我还认为:如果一篇创作里没有出现方言和土话,一篇评论里没有一个新名词,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我们的作家没有扩大艺术的视野,没有在艺术创造上开辟必须开辟的领域,没有给读者一点新东西。
那又怎么算得了作家呢?
我赞成创作里用方言和土话,评论里有新名词;但不赞成乱用,滥用。自然科学方面的名词、哲学上的名词,有的可以一点不改的搬到文学评论上,有的却不能,必须经过改造,变动和消化;首先是弄清原词的概念,决不能望文生义。举例来说,过去少用、现在常说的“多层次”、“全方位”……等,含义清晰,随手拈来,已成为常用词,大家觉得习惯了。但数学上的“座标”,决不等于普通话里的“位置”;土话里的“噱头”,也不是“笑话”的同义词,则是应当加以区别的。有时候,可以按照原来的概念借作比喻来说明,却不能自立门户的成为另一个专用词。美国电影里有所谓西部电影,专门表现西部人民感情强烈、色彩浓重、骑马打枪、杀人越货的传奇似的生活,几乎成为专门名词,具有为大家所公认的特定的含义。将性质完全不同的描写中国西北地区人民生活的电影,也叫做西部电影,真是失诸毫厘,错以千里,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这叫做滥用名词,有的可能是别出心裁,有的则是近乎无知。
读不懂的评论是有的,问题不在于用了新名词;读不懂的小说也是有的,问题也不在于用了方言土话。将矛头对准新名词和方言土话,实际是上了大当了。我个人以为,新名词和方言土话,虽然费解一点,还是应当用、应当学的,而且也一定能够懂。其所以读不懂,是因为使用新名词的人生套滥用,自己还没有弄清楚这名词的含义;小说里使用的方言土话并不是来自生活,而是从书本上抄得的。这样,就必然会煮出难以下咽的夹生饭,必然会造成一个时期内概念的混乱,理论的糊涂。
再说一句:问题不在于新名词和方言土话,问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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