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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爱国公约运动的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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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8-08
第1版()
专栏:社论

  加强党对爱国公约运动的领导
爱国公约运动正在发展成为持久的经常的运动。这个运动有着极其广大的群众性,它体现了各阶层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生产上和工作上的共同要求,它正在成为鼓舞全国人民保卫和建设伟大祖国的无比强大的力量。
订立爱国公约是人民群众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所创造出来用以团结和教育自己的重要方法。一年来的经验证明,抓住这一个人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的重要形式,努力在人民群众中推广这种形式,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下巩固我们伟大的祖国的基本方法之一。一年来各地党的工作经验证明:那里注意对人民群众进行政治工作,深入进行抗美援朝教育,并发动群众自觉地在爱国主义的政治基础上订立和执行爱国公约,那里人民的政治觉悟和革命积极性就大大提高,那里的一切工作就大踏步地前进,面貌一新。反之,那里不认真地进行对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并用订立和执行爱国公约的办法来把这种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果巩固起来,并使这种宣传教育持久化经常化,那里人民的政治觉悟和革命积极性就得不到显著的提高,那里的一切工作就因为得不到人民的自觉的积极的拥护而不能顺利地推进。这已经是一个定理了。整个来说,由于爱国公约在全国的广泛推行,我们国家的工作和人民的思想面貌已大不同前了。六月初抗美援朝总会发出开展爱国增产增加收入捐献飞机大炮运动的号召后,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全国捐献飞机已达二千二百余架。许多工厂把爱国公约同劳动竞赛结合起来,生产即迅速提高,连续出现了各种新纪录。国家的各种号召,一经提出,就迅速得到群众的自觉拥护。这次军事干部学校招生,有三十三万学生报名,便是一个鲜明的例证。许多人都说:“订了爱国公约后,每逢做一件事就想到合不合爱国公约,就想到国家和毛主席。”又说:“一听到国家号召,就想到自己应当担当的责任。”
目前爱国公约运动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虽然都取得了重大的成绩,但是这个运动的发展还是十分不平衡的,一般的是:大、中城市爱国公约运动开展得较好,宣传比较深入,经过不断地检查和修订公约,运动已走向深入和巩固阶段;小城市和农村较差;边远的地区更差。大、中城市订约的人数,据南京市、北京市统计,一般都达到了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区,只由干部号召订爱国公约,而没有认真地经过群众自下而上的酝酿和讨论,甚至于有些农村竟然发现有强迫订立爱国公约的现象。有些地区公约订立之后,即不去领导人民群众定期检查认真执行。有这些偏向存在的地方,爱国公约都变为有名无实的东西,而达不到组织群众和教育群众的目的。
为什么有些地区发生了这些偏向呢?主要原因是在这些地区党的组织以及某些干部没有充分了解领导人民推行爱国公约的伟大政治意义,没有认识到群众性的爱国主义思想是推进一切工作的巨大力量,因而也就没有站在群众爱国运动的前面去领导群众,甚至在运动中或多或少地放弃了领导。这种认识上的错误必须迅速加以纠正。
有人认为:“爱国人人有责,公约的内容是人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既然是应作的事情,号召他们作就是了,何必宣传动员?”这些同志不了解,一切党的涉及多数群众的工作都必须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动员;没有宣传教育,就不可能形成一个自觉的群众运动。爱国公约是人民爱国的自觉的行动,但党的组织并不能因此便可以放弃对群众的政治工作,放弃领导。既然爱国公约是群众互相监督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党的组织就有责任教育人民提高爱国主义思想,使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对祖国应负的责任。
“爱国公约不是中心工作,是可有可无的附带的工作。”这是在一部分干部中比较普遍的错误认识。有些企业部门党的工作者只愿意搞经济核算,不愿意领导爱国公约工作。北京石景山钢铁厂的某些同志认为订爱国公约是麻烦事,并且无补于实际,因此,他们把爱国公约运动的领导责任委托给青年团。在农村干部中,也发生了“怕爱国公约会耽误生产”的想法。其实,各地经验早已证明:爱国公约同群众的生产运动完全可以也应该互相结合起来,成为提高群众思想和推进生产的重要武器。妨碍生产的不是爱国公约而是某些干部把爱国公约同生产运动机械分开的错误思想。他们离开了群众的具体情况和具体要求,空洞地去搞爱国公约,使爱国公约失去了实际的行动意义,这样的爱国公约当然就只能成为可有可无的东西了。
“爱国公约是突击任务,‘五一’前后已经普遍进行了抗美援朝的宣传教育,订了公约,现在没有什么可做了。”这种自满情绪在过去爱国运动开展得较好的地区是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的。由于这种错误思想而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使领导落后于群众的要求。他们没有在群众思想提高的基础上检查修订爱国公约,没有在高潮之后迅速引导群众去加强生产、学习等工作;没有把爱国公约同增产捐献结合起来。他们把这个运动看成是“突击”任务,因此没有使它经常化,反而认为没有什么可做了。这是应该立即改变的。
“领导爱国公约是群众团体和抗美援朝会的事情,党的组织可以不管。”这又是一种错误论调。应当指出:继续加强抗美援朝运动,是党的一切工作中的头等政治任务。目前朝鲜战争仍在继续进行,美帝国主义还没有表示和平的诚意。而且美国帝国主义者正在加紧单独对日媾和及重新武装日本的活动,他们已经表示要继续霸占我国的领土台湾,并拒绝在朝鲜停战谈判会议中讨论从朝鲜撤退外国军队问题。因此,即使朝鲜的停战成为事实,我国的安全仍然受着美国侵略者的威胁。因此,我们就必须继续动员全民族的力量,建设强大的国防,准备对付帝国主义的任何阴谋袭击。这是保障我们国家独立与和平建设的基本前提,为此而奋斗就是我们党和全国人民的头等政治任务。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把全国各个阶层和一切角落的人民组织在一条战线上,向着这样一个战斗目标前进。爱国公约正是实现这一要求,把政治任务同经济任务结合起来,把国家的总任务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的最适当的形式。党的领导机关应该加强对各地抗美援朝分会的领导,同时要有意识地使一切工作同爱国公约运动结合进行。
定期地检查和修订爱国公约,是使爱国公约充分发挥组织和教育群众的作用,并推动各项实际工作前进的重要保证。目前,东北各省及内蒙自治区、河北、山西、绥远、察哈尔、山东、浙江、皖北、福建、苏南、苏北、陕西、甘肃、青海、河南、湖北、湖南、川东、川南、川西、川北、云南、贵州、西康等省区和北京、天津、南京、上海、西安、武汉、广州、重庆等城市的许多单位,已经或正在根据抗美援朝总会七月四日文告的号召,检查爱国公约。其中河北省和南京市已在六、七月间普遍地检查了爱国公约的执行情况。但是还有许多地方许多单位没有进行爱国公约的检查工作。凡是尚未进行或尚未完成这种检查工作的地方,党的组织都必须配合各地抗美援朝分会,在八月份内认真普遍地检查一次爱国公约的订立和执行情形,并与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领导人民群众普遍订立或修订爱国公约。在检查中应当特别注意批判党内外干部和积极分子中对爱国公约的各种错误认识,这是继续把爱国公约运动引向深入的一个决定性的环节。在群众性的修订爱国公约的运动中,党的组织要动员全体党员起模范作用,党员和干部要同群众在一起共同执行爱国公约,纠正某些党员或干部认为爱国公约只是一般群众的公约的错误看法。各地在检查和修订爱国公约的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应在报纸上发表,以便推动这一工作普遍开展。我们并希望各省、市党委宣传部,在九月上半月以前,把各省、市推行爱国公约的一般的和典型的情况和经验,加以整理,寄给本报发表。总之,领导人民群众订立和执行爱国公约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之一,各地党的组织要通过爱国公约把先锋队同广大群众组织在一起,以便有效地领导人民群众为实现爱国公约中的共同的要求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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