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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煤炭出口将完成五百万吨 力争“七五”期间累计达到一亿吨 煤炭进出口工作会议提出扩大出口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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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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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上半年煤炭出口将完成五百万吨
  力争“七五”期间累计达到一亿吨
  煤炭进出口工作会议提出扩大出口措施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通讯员魏乃武、记者张锦胜)今天结束的全国煤炭进出口工作会议提出,我国煤炭生产在满足国内需要的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出口。要尽快建立出口煤基地和与铁路、港口组成的煤炭出口产运体系,提供优质煤炭出口,以适应国际市场需要。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国煤炭出口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上半年预计完成煤炭出口量五百万吨,这将比去年同期增长54%,实现全年时间过半,完成出口和创汇任务双过半。“七五”期间,我国出口煤炭计划以每年递增五百万吨的速度增长,累计出口力争达到一亿吨,这相当于1949年至1984年我国煤炭出口数量的总和。
会议指出,当前扩大煤炭出口的关键问题之一是解决出口煤的质量问题。要在尽快建立出口煤炭生产基地的同时,加强对出口煤炭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各煤炭生产单位要把完成出口任务的好坏和生产、安全等考核指标一样,严格进行考核,并和工资、奖励挂钩。对于那些出口煤炭连续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要停止出口,并进行经济制裁。要把好出口质量关,不合格的煤坚决不出口。
会议提出,搞好煤炭出口,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矿山生产、铁路运输、港口装船、商品检验、海关等各个方面要密切横向联系和协作,形成矿、路、港完整的生产和运输系统,以确保出口煤的交货期。
会议强调,煤炭出口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由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独家经营,统一对外经销,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得自行经营煤炭出口。如果发现这类问题,有关方面要认真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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