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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要改,也允许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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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28
第1版()
专栏:短评

  错了要改,也允许改
一个时期以来,应当如何对待改革当中某些同志的失误,成为广泛议论的话题。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是很明确的:要允许改正错误,有错误的同志也要勇于改正错误。
改革是极其复杂的、群众性的探索和创新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难免出现某些失误。从一定意义上说,允许改革,就要允许出错;不许出错,就等于不许改革。对于改革中出现的失误,群众有这样那样的议论是很正常的,但是作为领导者一定要有一个鲜明的态度,这就是:坚定地支持改革,允许搞改革的同志犯错误、改正错误,并且要热情地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允许改正错误,是不是对其中有些人违法乱纪的行为就不能追究了呢?当然不是。对打着改革的旗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毫无疑问必须依法处理。即使是那些在改革中确有作为、确有成绩的人,干了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事,也必须依纪、依法追究。在党内,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在社会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搞改革的人也不例外。绝不应当把依法惩治某些人的犯罪行为同打击改革混为一谈。当然,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时必须注意,不可被那些不负责任的流言蜚语,乃至毫无根据的造谣诬告牵着鼻子走,也不要抓住某些小的缺点、错误不放,一查查好几个月,甚至一年、两年都不做明确的结论,这不利于保护广大干部、群众改革的积极性。
对于所有积极投身改革的同志来说,应当树立这样一种精神风貌:要勇于改革、勇于创新,也要勇于改正错误。可以说,勇于改正错误,同勇于创新、勇于开拓一样,对改革来说是同样必要的。没有勇于改正错误这一条,就不会有不断的开拓和创新,也不会有改革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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