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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的爱国公约运动为什么前紧后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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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8-08
第4版()
专栏:

  吉林市的爱国公约运动为什么前紧后松?
中共吉林市委员会
吉林市各阶层人民,从四月初开始,普遍开展订立爱国公约的运动。据六月初统计,全市共订立了一千八百四十七份爱国公约。这些爱国公约,多是以车间、小组、班级、局处、居民组、行业为单位订立的。参加订约的人数,占全市人口的百分之八十。
在订约时,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曾组织报告员、宣传员,分区向全市人民进行了有关订立爱国公约的宣传、报告,并举办了街道的和中小工厂的宣传干部业余轮训班,以教育干部,推动这一工作。六月初,该市领导机关曾抽查了一部分单位执行爱国公约的情况;六月中旬,全市召开抗美援朝代表会议,着重研讨爱国公约运动的意义和检查、修订爱国公约的办法。接着,便普遍展开了检查、修订爱国公约的工作,到七月下旬,全市已检查完毕。
根据各单位检查的结果来看,全市人民所订爱国公约,在开始阶段,对巩固群众爱国热情、提高群众政治觉悟、推动各项工作前进都起了重大作用。在迎接“五一”的生产竞赛、“五一”大游行、镇压反革命等运动中,各单位爱国公约所起的作用尤为显著。但是,“五一”节以后,能够坚持执行爱国公约的单位就不多了。
为什么不能坚持执行呢?原因之一是订约时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得不够,大多数爱国公约不是经过群众充分地酝酿讨论后订出来的,而是自上而下地由干部拟定条文,交大家通过的。检查中发现,许多群众与干部还不明了为什么要订爱国公约。某厂第四车间工会主席说:“上面一喊,下边就干。心里不摸底,也没给工友讲清楚,大家凑几条就算了。”这一类的爱国公约,虽然在订约当时也曾或多或少地起了一些号召作用,但未能使群众自觉地坚持执行。许多单位在订约之后,都没有检查其执行情况,以改正公约中的缺点,逐步提高。有的单位在订出爱国公约之后,就置之不理了,领导干部也忘记了公约有些什么内容。有的群众反应:“开始时我们情绪很高,过了几天看见没有人管,也就松劲了,以后又都忘记了爱国公约那回事。”
另外,有的单位在订爱国公约时,虽然也发动群众讨论了,但大家对爱国公约的认识不明确,不知道围绕自己的业务,联系当前的政治任务,找出本单位的主要问题,研求解决办法,然后提出具体的奋斗目标,作为爱国公约的主要内容,而是由大家随意凑一些条文。这样订出的爱国公约,有的抽象空洞,有的十分繁琐,不易执行也无法检查。
为什么产生上述这些问题呢?主要是因为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普遍地不重视政治工作,把业务工作和政治工作对立起来的缘故。有的领导干部根本就不关心订立爱国公约这一政治运动。
与此相反,有的单位的领导干部,把爱国公约当作教育和组织群众的最好形式之一,当作推动中心工作的一种制度,结合具体工作进行了教育,领导群众订出了切实、具体的爱国公约,执行中又抓紧检查,这些单位的爱国公约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这里可以看出,在推行爱国公约运动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在于领导干部是否对爱国公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认真地去领导这一工作。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就必须纠正他们不重视政治工作的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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