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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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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8-09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读者来信
哈尔滨部分工厂
在基本建设工作中不断发生返工浪费编辑同志:
人民日报从六月以来,连续报道了没有正确设计就施工而造成的损失,并专门发表了社论,我认为这是向基本建设中不负责任的、对祖国财富不关心的人敲警钟。现在就我所知道的情况,发表几点意见。
首先,我认为“没有正确的设计就不可能施工”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也是目前某些单位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如哈尔滨制糖厂,修建工人俱乐部时,还未设计好就动工挖地基,挖了二天又说方向变了,只好改变;建设开始以后,现场监工员和工人不知是几层,楼已盖成,安上电影机,电光射在天棚上,只好拆掉重新做。该厂修建俱乐部由于一面设计一面动工,结果忘了设计便所及吸烟室。这都说明了没有正确工程设计,是不可能施工的。
其次,我认为领导上不负责任不深入下层、不检查的官僚主义,不但会促使没有正确工程设计,而且即便有工程设计也会产生毛病。如哈尔滨制糖厂修建家属宿舍时,现场负责人以为是正房,所以将工程所需的沙子,完全拉在正房需要的地方。但又决定改为厢房也未告诉大家,结果又花了二百多工把沙子搬了家。诸如此类,能说是不懂业务管理或预算批迟了吗?
根据以上情况,我认为领导干部深入下层,重视工程设计,基本建设上的错误是可以不发生或少发生的。这种认识我曾经与工人交谈过,他们也认为陈有功同志所提出的意见,是单纯强调客观原因,是替犯错误找借口。
关于厂商不执行合同,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我认为首先应检查我们签订合同时尽到责任了没有,是否了解该厂商的生产力,合同中有没有规定质量标准及不执行合同时的罚款规则等项。如哈尔滨市自来水厂制造三百五十千伏安(电气设备的容量单位)的变压器,事前担任订合同的同志,不考虑该加工厂的生产能力技术条件,只认为反正是过去认识的老朋友,又是本厂出去的人开设的工厂,因之合同中规定只保证三年的寿命(一般需十年以上)。平日又不去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款项已支五十亿元,只买了二十九亿元材料,工程尚未动工。又如公用事业公司汽车厂与该公司领导的修造厂签订合同,只认为都是一个公司领导,谁还能欺骗谁,所以合同中只规定数量及一季度交货日期,并未订质量标准,结果废品很多,造成停工待料。实业公司毛织厂改进工人卫生设备制造洗棉机,但因为是交给认识的工厂做,只口头上讲了一下,结果制成半成品就超过了价格,只好不做,不但积压了资金,而且影响了工人卫生设备按期完成。诸如此类,能说是厂商不执行合同而造成施工不能进行吗?一切事物的发展外部的影响有他一定的作用,但决定事物变化的是内在因素,基本建设也不例外。总之我认为:我们作财经工作的应以老实的态度对待错误。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财经室 周锐武
应纠正不遵守会议时间的恶劣作风
(一)
现在各地严重存在着开会不守时间和会前未有充分准备的现象。例如:六月三日,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代表,在贸易部礼堂召开报告大会,票上印的是下午一点开,实际是延迟到二点才开。七月一日,中国土产公司召开的一个大会,票上印的很清楚是上午七点半“准时开会”,可是七点半会场一人亦无,七点五十五分召集单位才来整理会场,九点多钟会才正式开始。
这一类的例子举不胜举,实在是一种严重的恶劣习惯,应引起各领导机关的重视。像前所举的几个例子都造成很大的时间浪费,以中国土产公司所召开的大会来说,竟延迟到一个半小时,到会者以一千人计算吧,就浪费了一千五百小时,而所举第三例子中“全场三千人就浪费了三千小时”,这是多么严重的损失!所以必须从思想上认识珍惜时间的重要性,以便进一步纠正这种不遵守开会时间的恶劣习惯。
读者 李嘉禾
(二)
本月二十五日上午高邮城各机关、学校(有组织的)将近六百人左右在听取关于抗美援朝的时事报告,通知是六点,结果六点四十三分才开始,使大家宝贵的时间遭受损失,因之工作也遭受了重大损失。
同日,高邮县人民政府召开夏令卫生委员会,通知是下午二时开会,结果拖到五点才开,出席人数仅三分之二(通知二十一人,实到十四人)。与会人员大都到得很早,而主持人(卫生院院长张廷猷、民政科科长王长安)却不准时到达会场,到三点四十分才到会场,因而减弱了与会者的时间观念,并错误地认为“开会不会准时的”。
我们认为不遵守时间不但是一种老现象,而且是一种坏现象,在今天新社会里不能允许存在的。这种开会让别人先到有很严重的自私自利思想,是一种旧的腐朽的恶劣作风,希望今后开会人员特别是主持会议的人更应以身作则,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应加强守时观念,不能把这个问题看成是“生活上的小节”。应充分地认识时间宝贵,把不遵守时间开会的现象消灭。
高邮县人民政府 沈俊芝
编者按:读者李嘉禾、沈俊芝提出了开会不遵守时间、造成大家时间浪费的问题。这是应引起每一个人的高度注意的,因为它给工作造成的损失是重大的。
由于这种不良作风的存在,时间长了,甚至有些人竟错误地产生了“早到会白等人,不如让人等”,或“到的早,不如到的巧”的想法。特别是某些会议的主持人对此熟视无睹,甚至自己也这样作,影响是更坏的。
必须指出:不遵守会议时间的作风,是恶劣的,是小生产者、旧知识分子自由散漫、自私自利的反映。它与我们“不仅珍惜自己的时间,而且也善于珍惜别人的时间”的高尚品德毫无共同之点。因此,各地机关、团体,就应该随时向这种为害公共利益的坏作风进行不留情的斗争。
青岛搬运工人中毒事故经过批评检讨已作有效防止编辑同志:
青岛市在今年五月以前的十一个月中,因屡次搬运毒性物品时缺乏防备,曾有三百六十余工人中毒。对此,接连经山东大众日报、北京工人日报、北京人民日报发表了群众的批评后,青岛市搬运公司已作了严格检讨,加强了安全设备,规定了安全制度,情况已有很大改进,在五、六两月份中,共搬运毒性物品二百一十五次,未发生一次中毒的事情;但因列车、货场在装运毒性物品后未进行消毒,致使工人随后在该处搬运非毒性物品时,四次发生中毒。
青岛市搬运工会委员会和搬运公司,接受了搬运工人中毒的教训,曾在干部中深入检讨和批判了不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如某些人把工人看作苦力,认为工人落后,对工人的健康和生死问题漠不关心等。搬运公司向工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同时购置了防毒面具、防毒手套、长筒胶皮鞋、风镜、口罩和面罩等各种防毒器材一千余件,并组织了专门搬运毒性物品的搬运队。对搬运毒性物品,搬运公司并规定了以下制度:(一)一切毒性物品均由搬运公司负责搬运,其他工人和国营、私营企业不得擅自搬运。(二)货主在搬运货物之前,必须在货物通知单上写明货物的名称、性质、是否毒性物品,不然,搬运公司可以拒绝搬运。(三)对不遵守搬运毒性物品规定的货主及违犯纪律的搬运工人,要及时给以严格的批评及处分。此外,并建议青岛海关、港务局及铁路运输部门,列车、船只、货场在装运毒性物品后,应进行消毒。
中国搬运工会山东省筹委会 吴丰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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