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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照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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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02
第7版()
专栏:

来函照登
现就你报五月八日第七版刊登的《文化站怎能改成餐馆》的批评信(信中第四行“八万元”,应为“八百元”。这是误排所致,特予更正。——编者)作如下答复:
我县胡范乡不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将文化站改成餐馆的错误作法,四月二十一日的洪湖报已给予批评。对此,胡范乡党委已在机关干部会上作了检查,并撤除了餐馆、商店和旅社。经过重新粉刷墙壁,加钉天花板,已恢复了文化站的原貌。这个文化站于“五一”节重新对农民开放了。
湖北洪湖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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