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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不能护短——再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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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04
第1版()
专栏:

领导不能护短
——再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本报评论员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要坚持原则,决不护短。这是中央一些部门和北京市一些单位的一条重要经验;唯其如此,这项工作才有一个较好的开端。
行业不正之风,是在行业的业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其实质是以行业的权力谋取私利。而各行各业的业务活动环环相扣,互有联系,如果行业的领导同志对本行业的不正之风,不是坚持原则,切实纠正,而是想方设法护短,那么推卸责任的借口俯拾皆是。比如,你说是野蛮装卸,他说托运时并未开箱验收,安知不是厂家的质量问题;还可以说,货已提走,你自己拆箱时弄坏了,怎能由我负责?如此这般,各执一词,很可能搞成一笔糊涂帐,最后不了了之。
应该承认,行业的业务活动,受很多环节的制约。我们不能把某一个行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统归罪于这一行业的领导和广大职工,而不考虑客观条件和外部因素。但是,行业不正之风不同于一般工作中的问题和缺点,它是利用行业的经营活动去谋取私利,那就只能是“谁生病,谁吃药”,哪一个行业、哪一个单位的不正之风,只能由哪一个行业、哪一个单位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去解决,不能诿过于人,让别人去吃药。
领导护短的原因,主要是“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作怪。他们不愿意将本行业、本单位的问题捅出去,怕影响自己的声誉,失去“文明单位”、“标兵”、“先进”之类的牌子,失掉奖金等等。这些同志有一种侥幸心理。以为有点不正之风,大案要案算不上,别人不查,自己不讲,也就溜了号。甚至被群众揭发出来的问题,他们也有一种侥幸心理,以为能遮就遮,能推就推,能赖就赖,最后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种侥幸心理是要不得的。护短,护了今天护不了明天,护了一时护不了长久。行业不正之风犹如病毒,如果不及时清除,就会蔓延开去,成为全行业的流行病,毁了全行业的信誉,带坏了全行业的职工,甚至使“左邻右舍”也受到“感染”。这是一个不可小视的问题。各行各业、各个单位的领导同志,切不可以为行业不正之风无非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占了一点小便宜、又夹杂在行业的经营活动中,可以找到这样那样的推诿之词,就文过饰非,自我开脱。
我们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首先是说领导干部自己不搞不正之风,同时也包括对本行业、本单位揭发出来的问题采取坚持原则、认真查处的态度,决不护短。做到这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就不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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