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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举必须反对关门主义和形式主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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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8-10
第1版()
专栏:社论

  (二)选举必须反对关门主义和形式主义
目前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重心之一,是办好选举工作。选举工作办得好,人民就能够有完全由自己产生的代表和代表机关(这在目前主要是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来管理国家的事务和自己的事务。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在条件成熟时,应即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委员会。人民群众对待完全由他们自己选出的政府,比起对待上级委派的、虽然也是属于人民并忠于人民的政府,要更亲切得多;因而,这个政府也就更能有力地团结人民,形成一个强大的统一的力量,更好地完成人民所交付给它的一切重大任务。选举无疑地是使人民政权更加民主化的决定性步骤,是人民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之一。
但是,正如刘少奇副主席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所说的,“中国大多数人民,主要是劳动人民还不识字,过去没有选举的经验,他们对于选举的关心和积极性暂时也还不很充分。”因此,要想普遍地做好选举工作,并非容易的事情。人民群众只有通过他们自己的实践,才能逐步学会运用选举权利,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政治积极性。今年三月,北京市郊区八十五个村庄,举行了选举的典型试验,实行了群众路线,创造了选举工作的良好经验,这是值得各地效法的。
这个选举,放手发扬人民的民主,完全由群众自己选择他们的代表和他们所拥戴的政府工作人员,根本取消了某些同志所主张采取的所谓“组织保证”的办法。放手选举的结果证明,原有的村干部,凡是好的都得到连任,并补充了大批新的干部。在原有的村干部中,有一百三十八人落选了。他们多半是违法失职、作风不好、不负责任的,或者是有其他重大缺点的人。这又证明,群众在觉悟提高之后,不但关心政治,而且赏罚严明。他们认真地支持与监督自己的政府,使农村中民主政治的空气浓厚起来了,农村统一战线更加巩固了,各种工作都有了显著的进步。
这个选举的经验告诉我们:要转变村干部中存在着的某些不民主作风,要克服少数干部兼职太多和包办代替的毛病,不应该仅仅采取由上级撤换干部或予以免除某种职务的办法,而应该运用一切可能的条件,由群众用民主方式加以处理。同样,一向被认为是农村工作中比较难于完满解决的某些问题,如提拔新干部苦于没有“对象”及群众负担的畸轻畸重等等,只要通过群众,用民主方式,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因此,选举工作的好坏,更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
有些地区和有些同志对于选举工作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加以纠正。因为包办选举等关门主义是违反民主精神的。应该肯定:在人民群众政治觉悟的基础上,人民群众完全懂得怎样选举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人物到政权机关中来。即便有个别选举不适当的,也可以被改造或被撤换。总之,在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上,只能教育群众,晓以利害,使他们慎重选举;同时承认与批准群众选举的结果,决不允许干涉群众的选举。
经验又证明,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和举手表决的方式,是目前最适宜的选举方式。分散的农村环境,往往使各阶层人民群众找不到普遍公认的代表人物。因此,选举是有困难的,普选就更加困难。领导机关必须教育群众,依照正确的标准,从政治上和工作上考察与选择自己的代表人物;必须组织群众,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同时必须由各阶层各界的代表人物彼此协商。这种协商的方式,无论就其实质和形式来说,都是最真实地符合人民民主利益的。经过协商使群众意见相对地集中起来,然后提出候选人,再交群众讨论,最后经群众举手通过,这种选举方式是广大群众最容易接受的、实事求是的民主选举方式。因此,它已为广大人民所欢迎。目前我们有许多农村,包括某些县,对于人民代表会议的选举,往往被资产阶级的“形式”民主或自己的狭隘经验所束缚,采取了不切实际的所谓“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的选举方式;甚至于有些干部认为不实行普选就是“走回头路”。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束缚了人民群众的真正的民主,照这种观点来指导选举,必然会产生许多不切实际的做法,这是不对的。
选举工作不是孤立的,它必须和改进领导、健全制度相结合。从全部政权建设工作的程序来说,选举是重要的,但选举还只是各种工作的一个开端。北京市郊区八十五个村在选举过程中实际地鉴定了干部,批评与检查了工作,也就是改进了领导,加强了村人民政府的办公制度。他们正准备进一步地实行科学分工,使人人有职有权,减少会议,这是很必要的。一切进行了选举工作的地方,都应该这样做。
北京市郊区八十五个村选举的经验(见今日本报第三版),虽然是农村的经验而且只限于村级,但是我们认为这种经验是宝贵的。它在原则上对于全国各地都是适用的;它对于华北目前正在筹备召开的县长会议所要讨论的问题之一——选举工作问题,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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