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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科技计划打破行业界限 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实行招标 计委等部门颁布规定实行鼓励与制约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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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05
第1版()
专栏:

改革科技计划打破行业界限
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实行招标
计委等部门颁布规定实行鼓励与制约措施
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 为集中优势进行攻关,用较少的经费、较短的时间、高水平地完成国家“七五”科技攻关计划,我国有关部门决定将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面向社会实行招标。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财政部最近制定了《“七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推动招标工作,将实行鼓励与制约的措施。《补充规定》采用的鼓励与制约措施主要有:一是招标的课题或专题,主持部门可以提取不超过招标课题或专题控制经费的0.5%,用于支付招标过程中所需的经费。二是通过招标节省下来的经费,全部留给主持部门,用于安排本项目范围内的攻关课题或专题。三是对于那些应该招标而不招标的课题,待招标工作全部结束后,提取控制经费的30%,由组织协调部门负责发动社会上有技术优势的单位承担本课题或专题任务。
《补充规定》还提出,虽然提倡攻关项目面向社会招标,但不搞一刀切。对于下列四种情况,科技攻关项目仍可采用择优分配的办法。一、属于“六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按计划延续的结转课题或专题。二、与重大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引进、工业性试验项目直接相关的课题或专题。三、国家重点扶植照顾的及与地区密切相关的课题或专题。四、任务单一,分工明确,各方面没有争议的课题或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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