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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提前三年基本普及义务教育 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措施解决师资和经费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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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7-08
第1版()
专栏:

北京将提前三年基本普及义务教育
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措施解决师资和经费问题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 (记者王晓宇)今天召开的北京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其中规定,北京市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普及标准的年限,城区、近郊区的城市地区和远郊县城为1987年,这比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步骤提前了三年。
这项法规中还规定:“农村地区实行义务教育的年限为1990年,个别有特殊困难的地方,经区(县)人民政府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适当推迟”。
为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天的会议上通过了一些解决义务教育的师资和经费等问题的办法。如确定北京师范学院分院主要承担培养农村初中教师的任务;在非师范院校开办师资班;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同时,还设立奖励基金、制定奖励办法,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拨专款建设五十万平方米教职工住宅;对山区的教育工作者予以生活补贴;转正农村在编代课教师二千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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